第一,超速不是開速限的人有權利或義務要阻擋或取締的。
第二,超車道的設計本來就是只有方便"超車"的人使用,不是設計來定速或巡航的。
第三,超車道的規範是為了達到維持行車安全與順暢的目的,不是讓人在內線或最內線維持速限,然後快到目的地時再切換到最外側車道,影響內側車道後方來車與中間車道用路人的安全與動線。不然,依照moon7th大大的看法,就算你以最高限速行駛在內側車道,當你要下交流道時,遇到中間與最外側車輛均以最高速限行車,而且與你行車的間距甚近時,那你是要"超速"下交流道,還是要"減速(低於最高限速)"阻礙後方來車與中間車道及最外側車道後方的可能來車,再下交流道?不論何者,你的行為都可能也是違規,而且對自己及他人都比維持內側車道為車道的行為更危險不是嗎?
chhuang1010 wrote:
好奇問問看,那些開一百三一百四以上超車的人,有多少人超過前車後會在切回外車道呢?
有人平常都開130, 140 嗎 ?
我是沒有啦, 國1 開10x, 國3開11x , 就一路超 內線車了.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moon7th wrote:
重點來了,高速公路的速限是100KM對吧?
所以以時速100KM開在中線道是沒有違規的,
在這種情形下,如果你用超車道超車,
是不是時速一定要大於100KM才有辦法超過中線道的車?
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如何在不超速的情況下用超車道"合法超車"?
中南部限速110 我表速110可以不斷超車 您覺得呢
我很認同超不過去就不要超,乖乖的跟在前車後面等
moon7th wrote:所以開在超車道無關車速,在於你有沒有開的比中線車輛快,
如果沒有請不要開在"超車道",如果你開的比中線道車輛快,但是後方有車輛逼近,請你讓道,
因為後方車輛要超你的車,他要使用超車道超車,但是由於內側車道左方已無任何車道,他要超你車你就得讓道,
因為你開在"超車道","任何在超車道上的車輛無權力阻擋後方車流使用超車道超車"
正常情況下使用超車道就是要超中外線車輛
在已注意後方安全距離內無快速逼近車輛 且與中線道之車輛已低於安全距離
且進行超車的車輛時速未低於最高限速的情況下 我認為任何人都沒有資格要求正在進行超車的車輛讓道
以上是小弟對超車道的見解
chhuang1010 wrote:
好奇問問看,那些開一百三一百四以上超車的人,有多少人超過前車後會在切回外車道呢?
上面很多人再說不管你開內車道多快,只要有人比你快你就得讓出內車道。一直強調內車道是超車道不可以佔用。
只是好奇,開超過一百三四十以上的,超完車就切出去了嘛?還是在裡面佔用一直開呢?不然開一百四,在外車道應該很難開吧??假設切進內車道才開一百四以上,這樣應該要常重採煞車,再重採油門,來來回回的。實在有點好奇。內車道為超車道,到底是不是給那些想超速的駕駛一個藉口呢??
這個也是一個常見的Q&A
前面我都陳述過了
chhuang1010大可能沒認真看過
你舉的例子很明顯的就是佔用超車道
佔用超車道與車速無關
今天你舉例的那個人跟那些開90,100的人行為一樣
只不過還要多加一項超速違規
很好笑吧
你也知道那些飆車的瘋子這樣切來切去很難開很危險吧?
我們不能控制他不要飆
乾脆自身空出超車道讓失控或擦撞的機率減低
超車道不是要給超速一個藉口
何不想成給"安全"一個藉口
MILK660 wrote:
超完車,中外線無車就切出
中外線都沒車的時候 我是很樂意切到中線 但是實際經驗很少遇到長距離中外線道都沒車的
MILK660大
你想說的是"中外線"這說法會解讀成2,3線的意思嗎?
我想中線容易理解
而外線則是可以指超車道外一線或當兩線道時的外側
故用中外線一詞
如果造成誤會很抱歉
或是有更好表達的詞
也請不吝指教
感謝goethe0214大大的指教,
但我想是我表達得不夠清楚,
以致大大可能誤會了我的意思了,
以下就誤會的地方說明一下~
goethe0214 wrote:
看來是你不太懂超車道的意義,而不是開版的人不懂。
第一,超速不是開速限的人有權利或義務要阻擋或取締的。
沒有錯,所以我文章中也提到,
"任何在超車道上的車輛無權力阻擋後方車流使用超車道超車"
第二,超車道的設計本來就是只有方便"超車"的人使用,不是設計來定速或巡航的。
沒有錯完全認同,我的之前的回文有提到:"一般而言,超車道必須淨空,因為超車道是"超車"用的,
如果不是超車的行為,請不用使用"超車道"。
第三,超車道的規範是為了達到維持行車安全與順暢的目的,不是讓人在內線或最內線維持速限,然後快到目的地時再切換到最外側車道,影響內側車道後方來車與中間車道用路人的安全與動線。不然,依照moon7th大大的看法,就算你以最高限速行駛在內側車道,當你要下交流道時,遇到中間與最外側車輛均以最高速限行車,而且與你行車的間距甚近時,那你是要"超速"下交流道,還是要"減速(低於最高限速)"阻礙後方來車與中間車道及最外側車道後方的可能來車,再下交流道?不論何者,你的行為都可能也是違規,而且對自己及他人都比維持內側車道為車道的行為更危險不是嗎?
我的看法是,不是超車就不要使用超車道,
所以基本上我本來就認為不應該以最高速限巡航在超車道,
"在任何時候都不該占用超車道"。
如果堅持要巡航在超車道,請超越速限(就是超速行駛啦~)
除非必要,我是不會行駛內車道的。
所以當我要下交流道時,我會在前一個出口從"中線道"切到"外線道",然後跟著車流下交流道。
一點都不會違規吧?
看完大大的回文,我覺得我的觀點跟大大是差不多的,但是看完您的回文,
你好像覺得我是那種用最高速限占用內側道的駕駛...
可能我的表達有不清楚的地方,不知我解釋完後大大有沒有比較了解我的意思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