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彈炸死隊友 wrote:唉呀呀,有人串錯場子...(恕刪) 跟我想的一樣,我認為你的情況跟那一篇類似,雖然那一篇有快慢車道之分,但轉彎車有打方向燈,但是你卻沒有打方向燈,你的案例雖然只有一個車道,但是汽車行駛在機車左側,也是該注意右側和和車後車輛動態才可進行轉彎的動作,尤其是必須打方向燈警告右側和和車後車輛,你要轉彎了,否則肇事一樣有責任。
炸彈炸死隊友 wrote:講幾百次才懂啊? 同...(恕刪) 轉彎車需禮讓直行車,同為直行或轉彎時,則左方車輛應禮讓右方車輛。此外,遇車道縮減,兩輛車同時進入同一車道時,直行車有優先權,新制則強調絕對路權,限制需確認不會影響直行車通行才可轉彎,否則一旦發生車禍,轉彎車輛需負起絕大部分事故責任。講幾百次你才看的懂啊??同車道的例子報導中都有了,左邊讓右邊,轉彎讓直行,轉彎車須確保不會影響直行車通行才可以轉彎我想請問你的眼睛放在褲檔裡忘了拿出來嗎?真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