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願池 wrote:
通常 腦殘的政府 只...(恕刪)
法規尚未通過,
配套措施也還未公佈
連細節都還不知道就先開罵,
跟未審先判有何不同?
這就是民粹啊...
政府的法令通常不會很完善,
大家心裡都有底,
不過至少等細節公佈了再罵也不遲啊,
實在不需要如此捕風捉影...
雖然我們的政府水準不夠,
難道我們就不能當個有水準的公民嗎?
該條草案還是有很大的正面意義,
我想這應該沒有人會某認吧?
另位這位兄台,
我跟某位仁兄的戰火應該沒波及到您吧?
那位仁兄先對我不禮貌所以我才以其人之道還治其身,
我可沒對您不禮貌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