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86125 wrote:小弟剛拿到機車不過一...(恕刪) 樓主你也太好說話了吧我之前在一條單行道的巷子口被條子攔下來 告發我逆向行駛但是我是在這條單行道巷子中某段路口彎進來的那個路口根本沒有單行道的限制我彎進來當然左右轉都可以結果條子硬要開我單反正我不簽名 看他臂章是幾號 大家來灰啊老子又沒錯 是政府挖陷阱給老百姓跳我幹嘛乖乖給錢錢很難賺耶 更何況當時我是學生灰到最後 我想條子也自認這是個陷阱後來就算了 沒開我單所以說 不是自己的錯 千萬別隨便妥協除非你是田產子 不差這六百塊
ver.ka wrote:別小看討論區的威力,...(恕刪) 這仁兄說的沒錯,話說維*力螞蟻也是這樣上東*新聞如果媒體沒有主動連繫,那版大你就連戲媒體吧鬧大才會被重視,然後政府就會出來講話了以上純屬個人淺見
yahoo86125 wrote:話說我騎腳踏車這麼多年...(恕刪) 我騎河濱腳踏車道也沒幾年,但光看路面寬度,也可以判斷出來。【尤其是台北市,規劃的比較好辨識(雙邊白線)】komobi wrote:警察守在這開單真是個...(恕刪) 假日才有,已成專案!嚴格取締汽、機車行駛河濱公園自行車專用道
yahoo86125 wrote:小弟剛拿到機車不過一...(恕刪) 話說罰單並不是一定要簽名,如果你確實不認同他開單的作為,你可以跟他說,我不願意簽名,請你直接給我罰單,謝謝。之後再去申訴。很多人都不知道罰單是可以拒簽的,不會有任何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