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may wrote:+1, 如果牠願意四...(恕刪) 這位大大,我笑了...其實我是覺得如果我看到車位時,他人已站在那裡了,我是不會和他爭,但今天情形是我幾乎和他一起看到車位,只是他是騎機車快我一步,才讓我不能接受...說真的,今天如果只有你先發現車位,人先佔,車馬上到,這我都覺得還OK!
wanlife wrote:這是你個人認為的車位基上是先佔先贏的如果有行車記錄器攝影事實上倒車入庫的行進方向是逆向行使是違法的,找警察來如有證據可以先開一張逆向的單反而是車頭先進去是合法停車 哇靠~~還真是本世紀難得一見的天才耶照這位天才所說的那所有倒車入庫都是違規(法)的行為囉那中華民國政府監理機關訂的法規都是違規(法)的囉那所有駕訓班教的都是違規(法)的囉長眼睛還真的沒看過這種天才耶
nelsonliu0323 wrote:哇靠~~還真是本世紀難得一見的天才耶照這位天才所說的那所有倒車入庫都是違規(法)的行為囉那中華民國政府監理機關訂的法規都是違規(法)的囉那所有駕訓班教的都是違規(法)的囉長眼睛還真的沒看過這種天才耶 如果他倒車的地方是機車優先道,又剛好有一部機車撞上來,那就很好玩了!上了法院,這部汽車官司要贏會有點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