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設備, 我也差點被婊過所以我知道那種明明是對方錯卻無法舉證的不爽, N年前騎車經過砂石地面摔車, 被後面未保持行車距離的女人直接往我左小腿壓過後自己也摔車, 警察來看時卻變成我追撞, 因為我的車在後面他的在前面, 一大早的沒有目擊證人四周也沒有監視器, 對方又因為事故時稍微撞到頭有輕微腦震盪並造成記憶"中斷", 只剩下我自己的證詞, 後來還好因雙方都沒事了, 因此而不了了之, 我當時想過如果對方有生命危險, 那我這被害者不就變成殺人兇手?
在這裡發文真麻煩,只說你的想法人家說你嘴砲鍵盤俠,附上證明人家說你炫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