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ChenTW wrote:
在無明顯路權判定, 各負50%肇責的
無照的會因"不得駕駛車輛"而變為100%
不會變100%喔
我要去查一下
基本上闖紅的那位跑不掉
一定是全責
我去查一下
反正
闖紅燈的那位
絕對跑不掉

給我一段時間
我去問一下

設備組 wrote:
"理"的定義
放出四海皆準
就是正理XD...(恕刪)
KATOOD wrote:
每次看你在這靠x你是不會累喔?還是太無聊喔了
3句不離澳洲怎樣澳洲又怎樣
先不管你的建議是對還是錯~看你這種文就不爽
現在這個世界上哪來的真理
少在那裏翻古書四海皆準勒
隨便舉幾個例子你推的翻隨便你
殺人是不是真理? 回教世界殺敵人還能上天堂勒
能抽大麻是不是真理? 荷蘭可以合法的抽大麻
能買槍是不是真理? 美國能合法買槍呢
吃口香糖是不是真理? 為什麼新加波不能吃
少在那裏可以騎腳踏車上高速就一副很滿意的樣子
真的要比~大陸人不但騎腳踏車上高速~連牛都牽上去高速勒
所以我用這個例子說你待的澳洲是一個鳥地方~為甚麼不能牽牛上高速你覺得如何?
比甚麼路權?你那尛澳洲?路權有比大陸人好嗎?人都可以走上高速澳洲觀念比大陸還落伍~
麻煩你你不待的台灣不需要你在那裏宣導了~你去救一下你深愛的澳洲好嗎
人的路權比中國大陸還不如~還敢拿出來講~真是笑死人了
我看你乾脆移民到大陸算了~愛幹嘛就幹嘛自由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