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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摩托車過馬路未依照機車兩段式左轉有沒有違規???

inoue555 wrote:
首先,既然騎車,停下來時就是在車道上吧,
要下車牽車當行人,不就是行人未依規定行走斑馬線?


沒有要穿越馬路幹嘛要走在斑馬線上?
馬路上有和道路平行供行人行走的斑馬線??
我也騎車,也覺得兩段式左轉很鳥啊,
但是下車牽車當行人也是耍小聰明鑽漏洞沒錯吧?

想省時間不依兩段式左轉,就先做好被警察攔下來的覺悟,
在哪個有腦的民代或官員願意幫大家爭取修改規則之前,
現行規定就是如此,被警察噹也沒話說吧?

現在或許還沒有明確的規則可以對這樣的行為開罰,
但是只要這樣的駕駛再多一點,
可能哪一天就會生出一條專用條款了吧,
畢竟,你能說這是正常且合理的駕駛行為嗎?

或許它是個規定上的漏洞,或許現在還不知該怎麼罰,
但是這也不代表它是該被允許的。

也不必拿什麼「難道車熄火不能用牽的」出來說,
大家都知道我們不是在討論「車輛故障時」的狀況吧?
芭樂068 wrote:
沒有要穿越馬路幹嘛要...(恕刪)


如果不是要穿越馬路,還是得走在人行道上或靠邊行走。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六章:行人
第133條:
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
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inoue555 wrote:
如果不是要穿越馬路,...(恕刪)


牽車並沒有以下行為 "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綠巨老人 wrote:
附帶一提,T字路口有...(恕刪)


原則上

在台北市的機車

除非是小巷子

想要左轉幾乎都要待轉

不待轉的話很容易被抓

因為,標誌常常藏在不知道的地方XDDDD

---
還有,台北市的單行道大多是在大馬路旁的巷子,用途大多是迴旋左轉用的

台北市最有名的就兩條單行道馬路(信義和仁愛)和 高架道路沿線(每個縣市都相同)

所以我覺得單行道的問題還好啦
綠巨老人 wrote:
行人闖紅燈是不違法沒錯啦,
但是是違規喔,
依照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還是可以開立一張360元的罰單...(恕刪)
這是哪門子的不違法?不違法可以開單?

其實所有的交通違規都是違法,違的是「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這個「法」。
芭樂068 wrote:
牽車並沒有以下行為 ...(恕刪)


唉,你把上面那行字放在哪裡呢?
「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

下車牽車,為的是偽裝成行人的身分,
否則以駕駛身分來說沒有疑問就是違規。

但如果是行人身分,就應該遵守行人應遵守之規則,
應該走在人行道上,若沒有人行道,就要走在馬路最外側。

所以除非你停下時是停在最外側,而且旁邊沒有人行道,
否則還是有違反規定之嫌。
綠巨老人 wrote:
a_popolr wrote:
今天騎車回家的路上要左轉,碰到紅燈因為不想等紅燈所以下車用牽的過馬路



芭樂068 wrote:
你誤會了,沒闖紅...(恕刪)



紅燈左轉不算闖紅燈???
那我真的是誤會了= =


摟主說的是兩段式左轉,所以看來應該是這樣:
樓主如果用騎車的,應該騎到紅框待轉區後再次等紅燈,
因為樓主應該是在右下方先遇到紅燈,
等完右下方紅燈變綠後,又得等右上方的紅燈變綠才能行進(就是兩段式左轉)
然而樓主說不想等紅燈,所以直接在A的位置熄火後用牽車的方式到B的位置
(推測紅綠燈可以走對角線就是四方來車均不可通行,如果沒有對角線,應該是綠色行進路線)
所以應該是沒有違規~

鵬摶九萬,腰纏十萬,揚州鶴背騎來慣。事間關,景闌珊,黃金不富英雄漢。一片世情天地間。元。喬吉
我上次有次被抓

警察很明白的跟我講

"你沒有違規 但是現在沒人給我臨檢 你可以幫我嗎?"

~@@ 所以我就給他臨檢了
greg6143 wrote:
紅燈左轉不算闖紅燈?...(恕刪)



依上圖來看牽車過去算沒有!在來往上騎算逆向行駛,我如是警察我算她逆向騎機車除非她都是用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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