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rrel2003 wrote:我一直覺得路人權力不該最大人要停 要鑽 要控制方向都很容易撞到也不會痛...(恕刪) 不要把視障這個族群的人當成次等公民我並不認為第一張照片中視障人可以很輕鬆走過該區域...
你是真的很閒吃飽撐著嗎??有多少人找不到停車位??如果有格子停有人會想停在人行道嗎??拜託你們這些魔人世界已經夠小了難道心眼也要跟著小嗎??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苦是人都會犯錯拜託你們這些魔人手挽高一點看人家被掃被開你們真的會比較開心嗎?他們真的嚴重犯到你們了嗎?用同理心看待好嗎??你們也會有不方便的時候
大家都沒看到照片一中的牌子寫什麼嗎?不要把違規當作理所當然~原本的規劃是很好的(人行兼腳踏車道)~人行道夠大~自行車道設在人行道上~自行車可以不用跟機車擠又很安全~~現在一堆人把機車停在人行道~行人沒地方走還要小心自行車~當哪天自己走在這種人行道上~會做何感想?
看了這篇文章就讓我想到現在部分騎腳踏車的人路權真的很大,本人騎機車上下班或出門時,都會看到路上騎腳踏車的2~3人並排邊騎邊聊天又不時的晃來晃去,搞的我們這些騎機車的都要去跟汽車卡位,真不知道到底是輕鬆安全騎,還是上路來練功的阿?
我住高雄市四十年,去年剛搬離。實際的情況真的是如此阿。如果空格在十步以外,加上隨便停也不會怎樣,那大概很少人會乖乖去停格子內。我住南高雄,去看看周六中午四維路的大牛牛肉麵。格子內有空位,但是多數人還是會直接停門口。這也許是高雄人的熱情。只要不檔到"明眼人",多數人會選擇自我原諒。換句話說,在法律與情理的邊緣,自我判斷的空間還蠻大的。只是這樣的空間會不會阻礙了這個城市的進步呢?另一個個人的觀察,在高雄,紅燈時超越停止線直接停到待轉區的人不少(好過台南市,在台南市是停在停止線前的不多。)。大約是承襲過去二行程機車滿街的時代,大家都不想吸別人的排煙,於是一個比一個前面。這礙到誰呢,好像也沒有。只是,這暴露出小地方的不守規則蠻普遍的。許多人會自我解釋這不過是犯個小規吧。沒那麼嚴重吧!但是,是誰決定犯規的大小。(當然是自己囉,但是這個城市應該不只有你自己吧。)如果你可以隨便停車,闖個小紅燈,那總統為什麼不可以貪汙。這個比喻也許離譜,不爽的人就請見諒囉。不要幹譙我。(新手發言,看到許多人被幹譙,心裡真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