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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提示 ] 國道停止車流中的最後一輛車 !

嗯 很棒的分享
借我轉貼連結給朋友都看一看~
這個動作我已經習慣蠻久了...
真的是一種保護自己也保護對方的好習慣!!
而且我有觀察到後方車輛通常也都會跟著打燈警告後方...

其實我們可以透過網路的力量,發個MAIL透過轉寄來宣傳!!
畢竟要政府宣傳又不知道要多久才能達到效果...
所以如果有文筆較好的網友可以擬個稿或有美工的網友畫個短漫畫PO上來讓大家一起轉寄!!
或許有大家的力量,以後國道追撞的事件就會減少,大家也算是功德一件!!
哎!

在行進間時~~沒事別開警示燈!
小弟覺得!這樣作是不對的!
如果是下大兩的時候~請別開警示燈!
照警廣的說法!
因為會造成後方車輛無法辦視前分車行狀況!
如果大兩中開警示燈!換車道時在關閉警示燈,開啟方向燈...完成換道後再開啟警示燈!
這樣作法並不安全!
而真正會這樣作的人也不多!
有空聽聽警廣!下大兩時~有的『領航員』會請駕駛朋友『請不要開警示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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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認為!你開警示燈時,我會認為你是停下來了!或者有事故!
所以如果真的有人在國道上因為車流而停止時使用警示燈?
我會覺得你是A道前面的車子!
話說回來~我很少看到國道上有人因為車流多到停止時或急剎時按警示燈!你來的急按?呵~~~
沒事別想一些不必要的動作!讓別人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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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如果在行進時瞬間的急停或者是下大兩視線不良時!
如果你打警示燈!是不是人會覺得有什麼大問題?不是嗎?
....筆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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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車或前方車速突然降低時打雙黃燈警告是個優良的駕駛習慣嗎?
個人持保留的態度。
如果這是應有的態度,為何考試或教學時完全沒聽說必須這樣做?

行車時,駕駛應該要有能注意前方至少三輛車的動態的能力,如此才能提早避禍,防範緊急事故。
但是前提是,前方車輛的車窗必須具有足夠的透視度,讓後方駕駛能了解前車動態。

換言之,現在一堆車子的隔熱紙貼的黑不溜丟,不要說看不見裡面的人員,連前面的燈光都透不過去!
這是極之惡劣的行為!根本是惡意妨礙行車安全!
特別是許多休旅車,車高於平均視線高度就算,車窗黑得跟鬼一樣,是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好事在幹嗎?
車多擁擠時遇到這種車,真的會很想下車痛扁車主一頓。
交通部應該立法禁絕透光率低於95%的隔熱紙販售才是!

至於大型車輛打雙黃燈,前面有人說的很清楚了,因為車身高度會影響後方的視覺判斷,所以打雙黃燈警告是應該的。

也許就是因為台灣駕駛又怕熱又怕曬又愛裝神祕,導致黑漆嘛烏的隔熱紙盛行,讓大家做不到眼光放遠這個最基本的動作,才會有什麼打雙黃燈的舉措出現吧...
Newman.Chen wrote:
話說Volvo最近在電視廣告強力放送的"自動煞車系統",
在現今突發狀況多的社會不知道作用大不大?
這種狀況派不派的上用場?
畢竟人累的時候都會恍惚恍神!
如果真的實用,那建議大眾運輸車都要去裝!
不過前提是Volvo願意提供相關技術出來!


我只能跟你說...
這玩意兒是在時速30km/h以內才有用.....
zebrine wrote:
哎!在行進間時~~沒...(恕刪)



不知兄台跑國道的履歷如何?

很多長途駕駛在疲憊狀態中,很難判別前面車流的狀態,很多重大事故的發生跟此有很大關係,我旅居日本時,也發現日本人有此習慣。而此次彰化重大車禍,雖然責任還未釐清,但以媒體報導幾乎無煞車的情況下衝撞進車陣中,如果有其中一人有此習慣,有些人或許不會因此往生。也會許有人有打,但駕駛未警覺,或奇他原因...

台灣交通法規的駕照取得與先進國家相較相對容易,在主動安全防禦駕駛的觀念卻很少提及,導致國人對"安全駕駛"的定義認知其實不是很足夠,以為拿到駕照開上路就對了,完全不顧他人的想法與缺少自我防護意識...


我還是極力讚成,國道遇到慢速車流或瞬停時,打雙向燈是必須被推廣的。

不要以為每個駕駛都能像您一樣,專心注意路況與全程及中精神駕車。

就像您所說的,"如果你打警示燈!是不是沒人會覺得有什麼大問題?不是嗎?"...

在瞬停情況與成為車流最後一部車的狀況下,如果打雙向燈能夠讓像您這種人注意,進一步放慢車速,這樣就達到目的了。




小弟國道經驗不敢說多少!
一年有個六到八萬km

這理必盡不是日本....
重點是台灣人的個性問題!
雨一大看不清前方!
也不開燈!看到別人閃燈!也在閃燈!
閃燈沒關系!為何換道也閃燈?
不能說這個方式不行!
只是在台灣不實用!

換言之!真的所有上國道的人都知道台灣國道內線為超車道或最高限速之車道嗎?
不見得吧?這件事宣導了多久?每個人都做的到嗎?
國道上處處有標語!那些人有人在注意嗎?
不能說您覺的很好!就要推?

您不如把這件事呈給立委大人!
重新立法!
讓所有人有認知!

在瞬停情況與成為車流最後一部車的狀況下,如果打雙向燈能夠讓像您這種人注意,進一步放慢車速

您說的這條!為何不改成台灣車輛強制加裝剎車警示系統!
也就是在急剎或重踩剎車的情況下自動閃『尾燈(剎車燈+第三剎車燈)』!
這個會不會比較實在呢?

另外小弟一直在指下大兩的時候!有用路人閃燈一事.....!
zebrine wrote:
小弟國道經驗不敢說多...(恕刪)


唉,搞到最後還是快變口水戰.....

國道八萬履歷,也真的是佩服,小弟我是沒你多,但至少有你的一半。

安全不分國界的,良好的駕駛習慣與配備,管他是美規或日規,只要能減少事故傷亡率,導入國內,絕對是大家之福。

我父親就是因為交通事故往生的,對此有切身之痛。

想打就打,不打就算了,以小弟的薄才與精力,只能以自身經歷在網路上推廣,
任何觀念的推廣,也不可能獲得100%的贊同,只要有60%,我覺得就是一個很不錯的觀念。

也不是我說好就一定要推,也不是強迫每個人要打,我也沒那個本事請每位駕駛人都打。

也只能說,希望大家還是能平平安安出門,快快樂樂回家,像此次彰化國道的事件,真的令人惋惜。

還是祝大家行車平安。
我是走車的....

全省跑透透!

其實相對小弟常常在國道上看到那種力害的小客車....

所以我才會說 有些人打燈 並不是為了打燈 只是有樣學樣....並不知道打燈的意義在哪?

那些在內線的小龜龜 並不覺得本身 車速不夠快

這就台灣人自私的地方....

祝大家行車平安!
fayever wrote:
行車時,駕駛應該要有能注意前方至少三輛車的動態的能力,如此才能提早避禍,防範緊急事故...(恕刪)


三輛?
你們都能注意到前面三輛車嗎?
這樣視野會拉很遠,
我都盯住前面兩輛車,
個人覺得應該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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