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kkk wrote:
路上什麼人都有, 能忍一下就忍忍吧,
要逞一時之快, 沒事就算了, 一旦發生事情後悔都來不及...
+1,
說忍 , 太委屈了.
"讓" , 讓一下如何 ?
後車要超車, 或閃燈要超車, 就讓一下,
旁邊的車硬切進車道, 讓一下,
大型車, 貨車, 客運, 聯結車, 遊覽車開在後面, 咱自己變換車道, 讓一下,
讓一下, 就不用來這po 文, 被憋車, 被閃燈, 被剪線, 被大車閃燈又叭叭.
讓一下有那麼難嗎 ?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蠻人 wrote:
歹年冬,蕭郎總是特別...(恕刪)
"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
認同. 道路上常有不可理喻得駕駛行為... 忍一時保白百年身...能讓或避開就避開
例如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0條 超車規定
三 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 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實際上如果按照超車規定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 超車也會引起對方不爽 完全不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當做一回事
我就遇過要超一部開窗戶手伸出刁支煙龜行改裝車 .我按交通安全規則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示意超車後超越.沒想到這沒品駕駛竟然等我超越與他車頭平行時 .仗著改裝車優勢瞬間加速與我平行..
逼使我又退回他車後. 他又龜行擺明不攘我超車意圖 .. 後來我乾脆右轉避開他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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