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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政府信箱,一人一信抗議廢死刑人權團體,反殺人飆車族,救好人!!

全都露 wrote:


反過來說
如果犯...(恕刪)


不好意思優 那在反過來說 死的是你親人

你又怎麼說~~~ 或許你可以原諒

如果沒有殺死你親人 而你把你雙手砍斷 讓你只能在路邊要飯

你又怎麼說~~~

老是在那邊唱高調 裝聖人

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的 有何不可

就是有你這種偽善者 虛偽~~~~~
在犯罪案件中
需要保護的是被害人
而非加害者
目前的情況剛好相反
本末倒置
該撥亂反正了


我不反對死刑
但必須謹慎為之

個人建議:
反正都要死,好歹死前請他們做些好事,像是社會服務之類的
還能稍微有點用處
折凳的奧妙之處:它可以藏在民居之中,隨手可得,還可以坐著它來隱藏殺機,就算被警察抓了也告不了你。真不愧爲七種武器之首!
花蓮今天又出現 開車撞人事件!!
PTT發起
一人一信廢人本
的活動
台灣的人道團體真的是整天在後面補刀兼嘴泡
還要我們原諒那5個殺人的青少年
還說要學生把老師當"靠山"

學生都在學校嗆老師了
還要當靠山...
真是可笑

tsengchn wrote:
古人說得沒錯亂世用重...(恕刪)


你錯了 個人犯罪是個人的事情
為什麼要連累親人 不是以前人說過 一人做事一人當
頂多判他死刑就夠了 為什麼還要連累他的家屬家眷呢?

俗語說 罪不及妻孥
頂多就懲罰犯錯的人 至於他的家人
也受到的失去至親的懲罰 我相信 這就已足夠...

後來我看到的新聞
補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617/69/1lfl8.html

大家看了 肯定更生氣

為了『義氣』
一起去打人 真是廢物之中的廢物
剛好五個人 一起去玩投胎ONLINE算了
max45666 wrote:
PTT發起一人一信廢...(恕刪)


這個好唷
但我不會PTT
VJR100 wrote:
殺人的可以有生存權?...(恕刪)



我不想潑冷水

只是樓主,你要先了解法律的基本體系再來講死刑對飆車族的關係.........


路上一堆飆車族都未成年,
之前還有未滿16的都上路飆車

就算沒廢除死刑,
這些未滿18的人根據刑法也能減刑再減刑 (未滿16減更多)


所以死刑還是跟這些人無緣~



建議找更好的辦法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需要與社會永遠隔離的處罰_死刑 有阿 也判了很多讓人寒心的罪犯死刑阿 但是 有公務員怠惰 瀆職 以目標違背法律 法務部不是就是最後執行核可單位 但是有一些小嫐嫐 就大言不慚說以0執行為目標 為快樂 為仙風道骨 為救世主 。。。。這就是公然違背職務的高級公務員講的話

軍人就是殺人放火 命令下達 你能去說這是侵略 不去 保衛時我要投降 不打 法跟律目前就這樣規範社會的行為 還以零執行讓自己稱上較高等人士 贊成死刑是不人道 是畜生 禽獸 因為不是高等人 的心態

知法 亂法 玩法 不就讓社會學樣 反正話看人還是鬼說 1加1等於多少? 相信有許多說法 這樣耍嘴皮式的凹法 是以自己為中心 不就目前的亂源
要不要一人一信

連暑爭取產生BR法阿



借用一句經典的電影對白

惡人得勝的唯一條件,就是好人的袖手旁觀
All that is necessary for evil to triumph is for good men to do no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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