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著我父親大人的1988年的天王星 Telstar 2.0 自排車都可以輕鬆到140km/h, 我想其他五年內的任何車沒有藉口上不了 110km/h 吧.歐洲高速公路上不管你在內側車道開多快, 只要發現後方有車逼近比自己的車快, 就會馬上切往外側讓後車先行.我在歐洲坐朋友的車, 他在內側車道開160km/h, 一路上只要比他慢的車發現我們貼近就會馬上打方向燈讓路,直到有一台BMW 開的比我們快逼到我們屁股, 我朋友也是馬上切往外側讓他先過, 那時心中只有兩個字:"爽" & " 幹",爽的是在歐洲大家都有這個觀念,幹的是台灣大部分人都沒這個觀念.台灣很多人會想我在內側開110km/h 已經達到速限, 所以就覺得理所當然可以不用讓, 真是xxOO阿 .其實這無關乎速限多少, 而是大家都有這個觀念的話, 高速公路會更順暢端午假期最後一天從台南開一高回台北, 車很多有段三線道的路段, 外側車道都是遊覽車, 中間車道的車速都在100km/h 以上有台小轎車開在內側 90km/h, 他老兄像用了定速巡航的不動明王, 居然距離前車起碼兩百公尺以上結果內側車道一整個就是慢, 他要當不動明王是不會閃到外側跟在遊覽車後就好喔爾且後車不管怎麼叭他閃他< 他老兄就是不動明王真想拿個火箭砲當場把他轟掉
領航員 wrote:龜速車占用內側車道跟本是警察的問題...(恕刪) 真的是這樣沒錯!多年前曾在美國待過一段時間,當時經常開著車到處玩,在美國開車很舒服的一點就是,只要你敢衝,內線車道絕對就是你的!〈我不敢,好像超過95英哩會要上法庭〉我發覺,美國警車非常非常喜歡攔檢內側車道的第一台,不管它是否有超速或違規,反正常常看到警車在車陣中慢慢的鑽到第一台車的後面,再開警示燈跟鳴笛攔停。據說是這樣的,為何你會是在內側車道的第一台?因為你開太慢,所以把後面的車都擋住了;因為你開太快超速了,所以才會開在大家的前面;所以在美國,尤其是晚上,幾乎超車後就會離開最內線,或是後面一有車跟上來,就自動往右邊讓開,很少看到有車一直停在最內線車道,或是當路隊長,不過他們開車很少像台灣一樣常常變換車道。但以上狀況不適用於紐約市等交通擁擠的地區,但或許台灣警方也可以參考一下。記得在美國考駕照時,有一條是這麼寫的:當你發現右邊有車比你還快時,你就必須要往右切換到右側車道!當你發現右邊有車比你還快時,你就必須要往右切換到右側車道!不要說我甚麼崇洋媚外,人家用路觀念比我們好,當然要學學囉。
阿花仔 wrote:我覺得對「非占用內側...(恕刪) 就是有你們這種人,難道不知道內側車道為超車車道嗎??沒超車開什麼內側車道??你開最高速限又如何??你知道您的表速指針指向最高速限時,實際車速真的有達到最高速限嗎??那為何會有寬限值??閃燈只是後方提醒您尊重其他的用路人,您可以讓,該讓就要讓,而且閃燈本來就是很正常的超車常識,你考駕照最初的那本道路交通安全手冊裡面就有教了。什麼情況要閃燈??要如何閃燈??遇到閃燈要如何處理??還是您考到駕照之後,就把基本的駕駛道德就都丟掉了??只能說台灣真的考駕照標準太低了,連你這種人都考的過,更暴露出很多人明明不知道如何開車,還是在路上開車,重點是還不尊重願意告訴他他的錯誤的人。
妙法村正 wrote:我車子2.0而已 開台北堤頂->基隆 一高路段來回 也是常被人閃遠燈 我又不是不想快..是車子不夠勇...又不是TYPE-R紅頭引擎 車子都已經貼BABY IN CAR了 還是照閃.... 我感受到你的cv8在哭泣......
果然是HONDA的討論板啊,聽到的聲音還真是很不一樣在這邊,我要說,龜速車的定義應該是8、90以下的,這個高速公路本身就有罰則可管在內線道已經開到速限的車子,你還要求他讓道,我就覺得太超過了喔你要超過開到速限的車子(姑且不論表速跟實際速度的差異)那你勢必要超速!超速是違法的,這個別說小學生,連我家三歲小姪子都知道恩...違法還敢說嘴這麼大聲還振振有詞地,恩,真特別。佔用內線道又怎樣?別人都已經開到速限了你還想怎樣?下來幫推嗎?這邊該focus的焦點應該是只開8、90卻佔用內側車道的人吧!難怪我想買Civic,家中長輩都不肯,HONDA品牌的形象怎麼來的,看這討論區我想也略知一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