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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撞到悲哀,被撞活該!汽車肇事責任分攤處理原則(詳細圖解)

kt60402 wrote:
年輕人不必太斤斤計較...(恕刪)


你是好人


這種例子對方應該賠償你所有損失,
並且還會吃兩張以上的行政罰單......


其實交通事故處理而言,
雖說不要把事情都推到他人頭上,
但法律上來說的確不可以"自認倒楣",一切依法請求~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osiris1381 wrote:
我的nokia N6...(恕刪)



GSR表比較快樂...


時速12x... GPS大約 93........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應該減速到標準之內..
然後就給他騎下去啦~

這件事情我想做很久了..
一直沒有那個膽量..

低速撞下去應該不會有大礙..
皮肉傷之類的..
修車雖然有人賠, 但是還是很麻煩..
車禍又要處理更麻煩.. 還找證人咧..

不過至少是合法的..............
我覺得樓主你也應該注意一下自己的行為,
道路交通裡行車有注意前方狀況的義務,
明明你已經發現前方有車輛違規紅燈右轉了,
但卻還硬是從她身旁騎過去,幸好雙方都沒事,
如果真的發生事故雙方都是有責任的,只是輕重問題,
就算責任都在對方,也都必須由對方負起賠償責任,
但機車或身體的損傷,樓主也會覺得很倒楣跟心情受影響吧,
總覺得很多人都一直法律、法律的,當然大家說得都對,
但大家都忘了避免事故才是最重要的,誰對誰錯只是次要的,
沒有必要覺得自己對就硬是騎過去,
今天是遇到一個只會按喇叭跟動嘴的人,
要是遇到一個直接把槍掏出來射擊的人,
不是我危言聳聽而是現在的社會什麼人都有,
一時之勇真的沒啥重要,命才是最重要的~~~~~~
抱歉話說得直了點,如果有聽不入耳的,就當耳邊風吧~~~~
x700830 wrote:
我覺得樓主你也是蠻欠罵的


很中肯!

但我覺得牠更欠罵

所以才做這個動作

我只是給牠個警惕

今天我還有看到牠

改天哪個不長眼的

牠就晚七天回家了

我也曾經被路邊闖出了老人嚇到

不小心A到一點腿扭傷!

人道點還要賠醫藥!

唉~~這法律是怎麼制訂的!>.<
請問如果案例是在巷子裡的機車右轉到馬路上(不是十字路口)
比方在中山北路、敦化南北路等慢車道內
巷內機車右轉到中山北路上,速度不慢且直接出彎到慢車道的左側
如果跟他平行擦撞或者是追撞他
肇事責任如何劃分呢?
敗家除了要有計劃外,還要勤做功課
雖然對方紅燈右轉
我寧願減速先讓"牠"過
讓"牠"愛怎樣就怎樣,只要不要跟我碰撞就好

並且給"牠"祝福,
祝"牠"別哪天碰到砂石車或是計程車就好
DOUBLE Q wrote:
請問如果案例是在巷子...(恕刪)


可以參考一下2F的圖片

我不是台北人
現在有些紅綠燈路口有紅燈右轉的標誌,請用路人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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