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60402 wrote:年輕人不必太斤斤計較...(恕刪) 你是好人 這種例子對方應該賠償你所有損失,並且還會吃兩張以上的行政罰單......其實交通事故處理而言,雖說不要把事情都推到他人頭上,但法律上來說的確不可以"自認倒楣",一切依法請求~
應該減速到標準之內..然後就給他騎下去啦~這件事情我想做很久了..一直沒有那個膽量..低速撞下去應該不會有大礙..皮肉傷之類的..修車雖然有人賠, 但是還是很麻煩..車禍又要處理更麻煩.. 還找證人咧..不過至少是合法的..............
我覺得樓主你也應該注意一下自己的行為,道路交通裡行車有注意前方狀況的義務,明明你已經發現前方有車輛違規紅燈右轉了,但卻還硬是從她身旁騎過去,幸好雙方都沒事,如果真的發生事故雙方都是有責任的,只是輕重問題,就算責任都在對方,也都必須由對方負起賠償責任,但機車或身體的損傷,樓主也會覺得很倒楣跟心情受影響吧,總覺得很多人都一直法律、法律的,當然大家說得都對,但大家都忘了避免事故才是最重要的,誰對誰錯只是次要的,沒有必要覺得自己對就硬是騎過去,今天是遇到一個只會按喇叭跟動嘴的人,要是遇到一個直接把槍掏出來射擊的人,不是我危言聳聽而是現在的社會什麼人都有,一時之勇真的沒啥重要,命才是最重要的~~~~~~抱歉話說得直了點,如果有聽不入耳的,就當耳邊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