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frank wrote:
你嘛幫幫忙,大業路口...(恕刪)
一共四個
問題是太複雜了,看到那個牌子會以為是要左轉中央南路
所以又加兩個 "承德路機車需兩段式左轉"
就是因為用路人容易搞錯
才加了一堆牌子
如果是一條簡單的十字路口,機車用路人可以明確知道橫的一條
就是左右轉,會需要設置到 "四個標示"?
反過來說
如果是擔心機車危險
應該在路口指揮機車進入待轉區
而不是在後面守株待兔等機車違規
您不覺得道路設計越模糊的地方
在後面越容易看到警察站崗
我覺得在大業路應該設置機車專用道
然後要接承德路時,直接一整個虛線拉至機車待轉區
如果郝市長,帶上安全帽,去台北市騎一圈
大家覺得他會被開幾張罰單,會有幾項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