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抓這個很無聊,但是還是要抓。因為出事了,很多苦主會怪警方取締不利,所以害他平常轉的很習慣所以被撞了,這種說法真的令人很無言。不過同一個路口死傷太大會讓派出所很難交代,所以還是會不定時機動開罰,我有跟條子試過,巡邏完抽 15 分鐘左右去站路口,開了超過 20 張闖紅燈跟未兩段式左轉的,實在很誇張。
那個路口是主幹道跟支線的路口,一個月發生這種機車闖紅燈或是直接左轉被撞大概超過10件,再加上很多都沒待帽子,所以那個路口被列入重點取締。汽車部分倒是滿守法的,那是因為有測速與闖紅燈照相機釘著。
其實機車騎士比我想像中的硬很多,就算沒戴帽子,高速撞擊下的慣性仍然可以撞爛轎車鈑金或擋風玻璃,車頭也會受損,有點像駭客任務裡一樣,整個車頭會貓下去。相對的,被攔腰撞上機車騎士多半會有腰斬的效果,沒死也多半攤定了。高速撞擊下人會飛很遠,飛到哪裡不曉得,有時候會被來不及煞車的給輾過或是撞的飛的更高更遠也是常有的,撞成這樣的話現場處理跟蒐證會很麻煩。
撞完以後,就算你沒錯,大概都會打上好幾年官司才會定讞,並且大大的賠上一筆,所以開車的要小心這種戲稱叫討棺材本的飛來橫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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