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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是公共而非私人處所車輛應明訂法律價值賠償上限

CcCManCcC wrote:
沒信心100%遵守法規,怕有誤差,請搭大眾運輸

這樣管你是私家豪車,還是業務豪車,火車,甚至飛機跑到路上,都沒你的事
相信30年前大家都是大眾運輸趴趴走居多,不要嫌不方便,是自己被私家車慣壞了


你這個說法不就代表撞到豪車要全賠已經影響到大眾使用道路的權益了嗎!
bd_player wrote:
你這個說法不就代表撞到豪車要全賠已經影響到大眾使用道路的權益了嗎!


這句說法哪像??
除非法律先認定"違規"是使用道路的權益

那這樣在警察面前不戴安全帽..抓孤輪..單手騎車..重機住宅區/校園拉轉..
大貨車違規行駛校園和鬧區周圍
都應該要允許才對


這句說法是給那些喜歡侵占他人路權(違規)的份子
想違規,就惦惦口袋斤兩
怕就搭公共運輸
il-lee wrote:
馬路的功能是公共運輸(恕刪)


贊成+1

在台北大都會區 甚至天龍中的天母國...更多跑車以及千萬以上的車款...結果開去買菜~~亂停車

亂B車...甚至不守交通規則的一堆!!!

但迫於該車非常的昂貴...所以週邊的車輛也都不敢靠近...導致更加塞車!!!

簡單說~~一堆開著昂貴高級車,卻沒有品德和守法觀念.....
bd_player wrote:
CcCManCcC wrote:
沒信心100%遵守法規,怕有誤差,請搭大眾運輸

這樣管你是私家豪車,還是業務豪車,火車,甚至飛機跑到路上,都沒你的事
相信30年前大家都是大眾運輸趴趴走居多,不要嫌不方便,是自己被私家車慣壞了


你這個說法不就代表撞到豪車要全賠已經影響到大眾使用道路的權益了嗎!


你看看你自己的引言,我標出紅色地方, 你又直接只寫"大眾使用道路的權益" ,邏輯上不嚴謹,有偷龍轉鳳,魚目混珠之嫌疑。

建議你可以加強解釋::

你這個說法不就代表撞到豪車要全賠已經影響到,沒信心100%遵守法規的大眾 使用道路的權益了嗎?

沒有守法,你還想跟人家含扣,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就說你們是歧視,又不敢承認。

如果這件事情傳到國外去了,被聯合國知道到了,會不會憤怒,會不會覺得不公平!


聯合國人權宣言
Article 7.

All are equal before the law and are entitled without any discrimination to equal protection of the law. All are entitled to equal protection against any discrimination in violation of this Declaration and against any incitement to such discrimination.
雞腸小鳥肚 wrote:
贊成+
在台北大都會區 甚至天龍中的天母國...更多跑車以及千萬以上的車款...結果開去買菜~~亂停車

亂B車...甚至不守交通規則的一堆!!!

但迫於該車非常的昂貴...所以週邊的車輛也都不敢靠近...導致更加塞車!!!

簡單說~~一堆開著昂貴高級車,卻沒有品德和守法觀念.....
(恕刪)


在台北大都會區 甚至天龍中的天母國開便宜車 開去買菜 就可以亂停車?

亂B車...甚至不守交通規則的?

因為該車非常便宜,所以周邊車輛就可以非常靠近,A下去也沒關係??!!



簡單說~~是一堆開著車的台灣人,卻沒有品德和守法觀念.....

只要領有合法牌照的車,交通法規一體均霑。每台車都要遵守政府制訂的交通法規。

依照統計學而言,台灣人普遍很有錢嗎?,台灣豪車比例多少?出現在路上時間有多少?
路上出現機率最高,應該都是普通便宜車款100-200萬的吧!又要特地鞭豪車.......就是歧視,還不承認。想鞭,也是鞭不守交通規則的一堆台灣人,干車子價格屁事!
hsnu786 wrote:
在台北大都會區 甚至(恕刪)


其實阿~~與其在那邊吐槽...不如請您實際去走一遭...您就能體會 了...
il-lee wrote:
馬路的功能是公共運輸(恕刪)

照你理論往下展開
在公共區域被殺也要有判刑設上限,因為是公共非私人處所
雞腸小鳥肚 wrote:
贊成+1在台北大都會(恕刪)


我還沒看到賓利買菜
去南門市場也沒看到停車場有出現....
物權跟人權不同
人的價值和物是不能混在一起談的

686crisis wrote:
照你理論往下展開在公...(恕刪)
雞腸小鳥肚 wrote:
其實阿~~與其在那邊(恕刪)

說一句老實話,不唬爛(你去查我的IP,01發文,10多年來100%都是海外IP),之前這些年有回台灣時,我出門都有司機開車。我不自己開車。

第1:左右駕差異,長期開右駕,懶得短期開左駕適應。
第2:台灣鯛民太多,窮瘋了,你沒看到前幾天那個沒走斑馬線的人,被輕輕碰一下告上去要求1999萬。或者是那種違規撞了你之後,雙手一攤的沒錢擺爛的人也很多。

基本上市區,捷運或計程車隨招隨停,很方便。若是已知預定行程跑長途有上高速,我都固定叫熟識的租車T6或VITO假V250 帶司機的。高速公路基本上我比較喜歡座大車。小轎車上高速很危險。都有司機幫忙開,不好嗎?

基本上這是基於風險管理與轉嫁,4周頂多多花個3萬交通費,萬一路上真的不幸擦撞了,拍拍屁股,時間到了,我又出境了,讓捲入事故中的司機自己去處理。不會需要改機票,耽誤行程。

我會這樣對交通需求的規劃,完全就是因為台灣鯛民太多,或是3寶,或是那些沒品的人太多了。跟豪不豪車完全沒關係。

會算的人,是看風險管理,風險規劃。
笨蛋的人,是喜孜孜在算口袋裡又省下500-1000的零用錢。


題外話,真的太多台灣人駕照都是雞腿換的,又不尊重行人,車子(便宜貴的爛的都有)都亂開亂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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