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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亂象已在台灣蔓延 需要你我一起發聲遏止

lily3682 wrote:
再嘴,很會嘴.
最好是檢舉魔人都大白天
光明正大啦
還是我住的台灣跟你住的台灣不一樣


您是檢舉魔人(假裝成不違規,用來刺激民眾及檢舉魔人的)應該很清楚啊

偶說"深夜檢舉應該很少",都沒有說您上面所說的

如下"大安區大半年 4000張深夜罰單"
"2012年7月27日 - 台北市大安區這半年來,光是半夜到清晨6點,被舉發交通違規罰單就有4千多張!"

這是2012年的新聞,您找好久終於找到...辛苦了 呵呵

30天*6=180天
大安區4000張/180天 = 每天的深夜到清晨約 22張
台北市一天檢舉量大約是2500件

2500*180=45萬件,製單率五成,那也22萬件

請問檢舉達人您還有什麼數據要討論呢? 呵呵
lily3682 wrote:
支持檢舉,但需有規矩,不是成為一些檢舉魔人搞人的工具

我不違規,支持檢舉
但檢舉魔人群魔亂舞就是不行

各地方漸漸都在重視這個檢舉魔人的議題了!!!!!!


支持違規,但需要有規矩,不是成為一些違規魔人害死人的工具

偶不檢舉,支持違規
但違規魔人群魔亂舞就是不行



真的是救護車群魔亂舞啊... 像擋救護車魔人這種就不行,真的是群魔亂舞啊
雖然偶也是違規魔人,但真的不能擋救護車啊


擋救護車最威了 wrote:
檢舉內容: 違規停車違規車輛於重要路口違規停車影響車離致阻礙救護車通行 這是違規停的第一台車,不會是因為聽到救護車靠邊停. 因阻擋時間太長,且未往前開移車讓出道路 車主應該不在車上,有需要建議調監視器確認. 嚴重違規影響公共安全

回覆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處理情形: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您於2015年8月7日向本分局檢舉之交通違規案件,經派人深入查處,謹說明如下: 有關您檢舉ICU-8787號車輛於本轄道路涉交通違規案,經審核檢附之檢舉內容資料顯示,該車違規(違規停車)行為屬實



救護車被擋又跟違停不一定有關係,沒事啦!

擋救護車最威了 wrote:
檢舉內容: 違規臨時停車違規車輛於石牌路二段路邊閃黃燈違規臨時停車,佔用整個路段,致救護車通行受阻,務必糾舉駕駛人以維公共安全
回覆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處理情形: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您於2015年8月7日向本分局檢舉之交通違規案件,經派人深入查處,謹說明如下: 有關您檢舉UCME-8787號車輛於本轄道路涉交通違規案,經審核檢附之檢舉內容資料顯示,該車違規事實不明確,為免爭議,暫不舉發為宜



擋救護車最威了 wrote:
檢舉內容: 違規停車違規車輛於重要路段違規停車致影響救護車通行. 影片可觀察到此違規車輛完全沒有配合救護車通行而移動讓位. 明顯駕駛不在車輛上.請務必糾舉駕駛人以維公共安全.

回覆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處理情形: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您於2015年8月7日向本分局檢舉之交通違規案件,經派人深入查處,謹說明如下: 有關您檢舉UCCM-8787號車輛於本轄道路涉交通違規案,經審核檢附之檢舉內容資料顯示,該車違規(違規停車)行為屬實,已移至本局交通警察大隊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
Johnny_depp wrote:
您是檢舉魔人應該很清...(恕刪)


哈哈
這樣舉例樓主清楚了嗎
數學真的是好東西
希望每個人都能學好

樓主加油 好嗎?
Johnny_depp wrote:
您是檢舉魔人(假裝...(恕刪)


還有2017年上禮拜的你沒看到!!!在發一次你看!!!
下文深夜零到6點的違規停車???你沒看到???
警方的想法跟我一樣
檢舉魔人群魔亂舞的亂象就是不行
你還有問題嗎?????????????????

2017-09-20 12:12聯合報 記者修瑞瑩╱即時報導


交通檢舉達人檢舉浮濫,形成新民怨,台南市警方表示,建議警政署應該針對情節輕微的違規行為,列入勸導項目裡,取代直接開單,才能減少民怨。

台南市警一分局分局長邱文亮表示,檢舉達人檢舉浮濫造成民怨,警方處理也相當困擾,目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共計有16項違規行為被認為是輕微的可以用勸導代替開單。

16項包括汽車前輪壓在路口停等線上、 深夜零到6點的違規停車、 超速未達10公里、 酒駕沒有超過每公升0.02毫克等。

他表示,但是實際上民間檢舉達人檢舉的違規項目,有些也都是情節很輕微,不影響到行車安全,但是卻沒有列在16項當中,警方接到檢舉,雖然也認定輕微,但是因為檢舉事證明確,也沒有辦法不處理還是得開單。

建議警政署應該能夠再檢討這些輕微可以用勸導取代開單的項目,例如停車時超越停等線,應該可以檢討在不影響行車安全的情況之下,不必開單告發。
屠狗輩 wrote:
我實在不知道版主你要...(恕刪)


樓主好厲害
動不動就說要跑法院
這不是某樓說的訴棍嗎?
你跟你最討厭的檢舉魔人 有何不同

Justin0321 wrote:
樓主好厲害
動不動就說要跑法院
這不是某樓說的訴棍嗎?
你跟你最討厭的檢舉魔人 有何不同...(恕刪)


啊你可以檢舉?我不能提告???
lily3682 wrote:
還有2017年你沒看到!!!在發一次你看!!!


什麼? 這麼一大段...有沒有重點啊

您是假裝的檢舉達人,您是希望修改成什麼啊?

您要具體的說出來吧
前面您已經提出一點

"深夜禁止檢舉違規"



台南市警局 wrote:
16項包括汽車前輪壓在路口停等線上、 深夜零到6點的違規停車、 超速未達10公里、 酒駕沒有超過每公升0.02毫克等。


超過停止線 - 這個偶也支持不能檢舉,因偶也是為規魔人,也常被檢舉這條
深夜違規停車 - 大安區在2012年的半年間,每天有22件
超速十公里內免罰 - 這個政策已經有三十年了吧
酒駕 - 這麼檢舉魔人無法檢舉的,呵呵,所以偶都開心喝酒上路的

其他您還有實質的建議嗎? 呵呵


台南市警局 wrote:
有些也都是情節很輕微,不影響到行車安全,但是卻沒有列在16項當中,警方接到檢舉,雖然也認定輕微


啊 到底是什麼項目? 如越線? 偶也支持不能檢舉

Justin0321 wrote:
樓主好厲害
動不動就說要跑法院
這不是某樓說的訴棍嗎?
你跟你最討厭的檢舉魔人 有何不同...(恕刪)



maxime1125 wrote:
違規就是違規,

沒什麼好狡辯的...(恕刪)


怎麼兩套邏輯😫😫😫😫😌

屠狗輩 wrote:
我實在不知道版主你要告我什麼
若真要告我也只能尊重
我不會再回應此主題
但我會繼續檢舉交通違規...(恕刪)


屠兄 我期待與您見面的那一刻 尊稱一聲屠兄 避免見面尷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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