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搞玩 wrote:
好啊,換我回答你,你...(恕刪)
你說這麼多還是沒正面回答我的問題
我都直接回答你是或不是了
你可不可以也直接說阿?
我愛搞玩 wrote:
因為超越最高速限就是超速,超速為不法,
不超速就趕不上前面也追不到超不過,
所以前面就可以繼續佔著,不生讓不讓的問題!
然後又一直鼓吹最高速合法佔道,右側超車不違法!
你鼓吹合法,自然就被上綱成合情合理!
G-PLUS wrote:
不管有沒有要超車,
超速都不是合法的,
但請不要把超車跟超速綁在一塊兒,
我不超速也可以擁有超車的權利吧。
不管後方有沒有車...
超完車就退到中線很難嗎?
如果打個方向燈稍微轉一下方向盤這麼困難,
請問怎麼有辦法上高速公路後切進內線道...
要下交流道又可以連切好幾個車道?
nxwo wrote:
超完車後
如果內車道後方沒有車子要超車
就持續以最高速限行駛在內車道也沒關係
等到有後車要超車的時候,再讓道就好
不僅可以減少變換車道的次數
也跟高公局所謂「發揮高速公路最高使用效益」的意旨相符阿
nxwo wrote:
依你的高道德標準這樣...(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