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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發生車禍的肇事車輛影片~第三次法院開庭~有結果了


gerard wrote:
很簡單呀...你迴避向右切 你只有二個會發生的可能性
第一會撞到車或人 第二什麼事情都不會發生
不就是二選一了嗎?也就是50%
應該不用說的那麼白了吧....


真的是太簡單了

今天從二樓往下跳,死亡機率是多大
答案:會死50% 不會死:50%

今天從101頂樓上往下跳,死亡機率是多大
答案:會死50% 不會死:50%

買大樂透中獎機率是多大
答案:會中50% 不會中:50%

我真是太雖了.........
子彈打中毛 wrote:

也只是律師說的,僅供參考.

而且國道上的那件事,是後車從後方持續逼近然後危險超車所導致;相較於樓主的事件,那台裕隆一直都是開在樓主的左前方,後車本來就該和前車保持安全車距(包括相鄰車道的前車)
...(恕刪)

律師的確說的不完整,容我補充。

實務處理上,不止可能需負過失致死或致傷責任,甚至還得背上刑法第185之4條肇事逃逸罪: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下引一則最近台北地院判決的部分內容供參(2車未碰撞也可成立肇逃!!!):
(二)...被告明知○○○因伊違規左轉而緊急煞車滑倒,竟未停車查看○○○傷勢,亦未提供必要之協助或救護,逕駕車離去,被告應具肇事逃逸之故意甚明。被告自不得徒以2 車未碰撞為由,卸免刑責。
(三)綜上,本案事證明確,被告於前揭時、地肇事致○○○受傷而逃逸之犯行,洵堪認定,應予依法論罪科刑。


改寫一下變成:
被告明知機車苦主因伊違規右轉而與樓主汽車擦撞因而倒地,竟未停車查看機車苦主傷勢,亦未提供必要之協助或救護,逕駕車離去,被告應具肇事逃逸之故意甚明。被告自不得徒以2 車未碰撞為由,卸免刑責。
(三)綜上,本案事證明確,被告於前揭時、地肇事致機車苦主受傷而逃逸之犯行,洵堪認定,應予依法論罪科刑。

台灣法官只認是否能舉證,不認對錯。
因為法官沒那麼多時間了解案情,
只能針對雙方辯論供詞自由心證,
再羅織相關法律條文,
這時候律師就很重要。

如becool996意見,
首先要證明被告知道這件交通事故,
如果無法舉證,
罪狀也無法成立。

如真的要走法律途徑,希望樓主能經驗分享。
看看法律正義時否符合社會正義?
becool996 wrote:
律師的確說的不完整,容我補充。

實務處理上,不止可能需負過失致死或致傷責任,甚至還得背上刑法第185之4條肇事逃逸罪: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下引一則最近台北地院判決的部分內容供參(2車未碰撞也可成立肇逃!!!):
(二)...被告明知○○○因伊違規左轉而緊急煞車滑倒,竟未停車查看○○○傷勢,亦未提供必要之協助或救護,逕駕車離去,被告應具肇事逃逸之故意甚明。被告自不得徒以2 車未碰撞為由,卸免刑責。
(三)綜上,本案事證明確,被告於前揭時、地肇事致○○○受傷而逃逸之犯行,洵堪認定,應予依法論罪科刑。

改寫一下變成:
被告明知機車苦主因伊違規右轉而與樓主汽車擦撞因而倒地,竟未停車查看機車苦主傷勢,亦未提供必要之協助或救護,逕駕車離去,被告應具肇事逃逸之故意甚明。被告自不得徒以2 車未碰撞為由,卸免刑責。
(三)綜上,本案事證明確,被告於前揭時、地肇事致機車苦主受傷而逃逸之犯行,洵堪認定,應予依法論罪科刑。....(恕刪)

文斌 wrote:
汽車的行車紀錄器的位...(恕刪)

+1
大大的觀點和小弟一直以來的看法是一致的..

一種解釋:
1. 可兩眼觀察到他車可能或準備侵犯到自己並可反應時...煞車(符合大家的觀念)
2. 在兩眼的視窗中發現「要車禍了」時...緊急煞車(前車突然急煞、左側或右側垂直車道突然衝出一輛車時)
3. 眼角餘光突然瞄到有車從身邊貼過來時...左眼餘光(右閃)、右眼餘光(左閃)

另一種解釋:
有一個瘋子從你面前走過來準備向你揮一拳...
1. 你已經知道他是瘋子了..而且會攻擊你...正常人會停下腳步、或是在可移動範圍下移動腳步
2. 你覺得這個人怪怪的..而且怎麼他的手伸過來要攻擊到你的樣子...正常人會趕快用手肘擋住(配合小反應的閃一下)
3. 你不知道他是瘋子...他突然揮過拳來...左邊揮來(正常人會往右閃)、右邊揮來(左閃)
CCL wrote:
廣角鏡頭拍的畫面, ...(恕刪)


謝謝C大!有附圖

但是兩張照片中,廣角的範圍有點不完全一樣,樓主的鏡頭似乎更廣,這是否也多少影響到視覺判斷

另外,CCL大提到照片中與護欄間的距離還是可以過車,但那應該不是很高速可以輕鬆穿過的寬度

每一個人開車的技術還有反應時間不同,像裕隆那樣緊急從別的車道插過來,我真的不覺得像是大

多數板友說的那樣保持距離就可以全身而退



說到若是我自己遇到這樣的情形,我會選擇剎車不轉彎,若撞到前車的話大家再來釐清責任歸屬,

至少不會波及無辜的機車騎士



=無憂無慮自由自在=
裕隆不對 但樓主更不對了
你的車速不快 又不是煞不住 幹麼切換車道
而且很明顯你切換車到右邊連看都不看
裕隆一右偏你馬上就跟著右偏 保重

文斌 wrote:
汽車的行車紀錄器的位...(恕刪)


有理!由其是這一段:

所以 影片中的視線 和 駕駛視線 不同

尤其是駕駛視線被 左a柱 檔住了


但是後面一大段噹人的可以不用了
=無憂無慮自由自在=
樓主不要誤以為運氣不好 閃過汽車撞上機車
樓主這種封死慢車道的做法不出車禍才怪
你是運氣好
機車上是年輕人

要是撞上的是甚麼老弱婦孺 搞到重傷致殘嚇到流產甚麼的 甚至鬧出人命
樓主的人生後半場 馬上就變黑白的

不要誤以為自己反應很快!
用這麼快的反應 把慢車道封死 是四輪殺手!!!!!!!!!!!!!!!!!!!!!
今天苦主如果沒有右轉閃躲 提早煞車讓裕隆過去的話 機車不會撞到那台裕隆嗎? 照影片的時間點來看...有很大的機會照樣攔腰撞上那台裕隆
逃逸就是畜生~~而且他大腳油門趕快閃~~這人抓到這是要好好懲罰
我跟你說你不要跟別人說如果你跟別人說就不要跟別人說是我跟你說不要跟別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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