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ayvet wrote:
一般人持有駕照就代表已經基本熟知交通規則,檢舉其他人明顯易見的違規,剛剛好而已!誰在跟你狗咬狗?
完全不同意。
我沒違規一樣被檢舉。難道檢舉我的人沒有熟知交通法規?看心情爽不爽檢舉吧。
strayvet wrote:
" 笑死我⋯你自己才腦洞大開你駕照掉了
一般人持有駕照就代表已經基本熟知交通規則,檢舉其他人明顯易見的違規,剛剛好而已!誰在跟你狗咬狗?"
哇~氣好壯啊~ 但是理到底直不直呢,我們來瞧一瞧?
原來在你眼中,只要背幾條交通規則的駕照考試竟然可以拿來跟任命職司審判權的法官的國家考試相提並論!? 看來除了對台灣的駕照考證制度有相當大的信心之外,你的邏輯觀還真不一般呢~
沒想到原來當初考個駕照還附帶給駕駛人有判別他人是否違規的法定資格能力認證呢!
怎麼不早講? 那駕訓班應該都要提高費用才對! 原來他們還順便教出一批準交通司法人員呢!
至於這種天才邏輯觀,我就不多予置評了,因為實在超過正常人的思考範疇,檢舉魔人果然不一樣,這樣的觀點版友們心中自有一把尺吧!
鯊魚冰棒 wrote:
笑死
舉這廢例子
違規魔人就是喜歡扯一堆東西
呵呵(恕刪)
ryan00014875 wrote:
有種先生你開多少啊?
但就沒幾個有種,老老實實的回答下面這個問題:
上下高速公路匝道你時速都開幾公里?
真是厲害,有種回你你面子掛不住就說人家是烏龜啊!
果真違魔無極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