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講機車騎士主要肇責是對的,但是寫樓主應注意前車我就不懂了,那是十字路口,機車橫向衝過來,在扯什麼前車?牠哪是前車?
機車騎士真是有夠賤,在訴狀扯什麼壯年、家庭支柱、月薪五萬四、終身只能從事輕便工作,真敢講,不要臉。
這種自撞車禍還有臉告人要求七百多萬?!法官如果判出來樓主賠牠的>牠賠樓主的,就沒有道理。
樓主的律師表現如何?
pug888kimo wrote:
pug888kimo 2018-12-26 13:36 226樓
13年前本人也是被撞,男大生高速猛飆,車縫亂鑽,就直接撞我的車側。
1.幹,我是停紅燈等待中。還跟我判啥未注意車旁狀況
2.男大升手骨折,當下向我道歉,說他騎太快
3.到醫院,警方筆錄,改口說他慢慢騎,家屬一致口吻說我撞人不要撇責,還說男大生很乖平常都騎很慢。
4.警察搖頭問我你覺得如何,我說我真他媽倒楣,被撞的車損當然索賠,警方直說這他看很多,現在對方手斷,
會告傷害,你現在提索賠,這很難,要我算了。
5.隔天我直接交給保險公司(第三人責任險),認倒楣等判決。
6.交通裁決我3,對方7,保險公司說對方和解不告,但我不能索賠,索賠他就提告。
7.從那天起對台灣正義、司法、公道,完全不再相信。都是垃圾
停紅燈被撞也要三成
真的是很智障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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