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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試乘車撞豐田 另一視角行車紀錄器


rexone777 wrote:
今天會討論是因為一...(恕刪)


這個案例轉彎車會無肇責你有仔細看過內容嗎

因為直行機車閃避至轉彎車外側

而被判定成轉彎動作完成

交岔路口不當外側超車而100%肇責敗訴

跟B車直行的狀況還是不太一樣
jerry5309 wrote:
放心吧遲早都會收走的(恕刪)




放心吧
市區遇到時速135你也別想跑
jerry5309 wrote:
三寶們當然是以三寶...(恕刪)三寶們當然是以三寶的邏輯在看事情的
所以他們當然只會指責對方超速
不會檢討自己可笑的開車能力
放心吧
遲早都會收走的


其實你也會有左轉的時候,

也會有對方超速到某個程度, 你無法看到它, 談不上讓不讓直行車
但你要走過去被撞到, 而且致命

所以這件事要釐清的是, BMW有沒有超速"某個程度"
比較盡責的檢察官應該實地勘察, 釐清兩造責任輕重
vicalkimo wrote:
這個案例轉彎車會無肇...(恕刪)


我舉這例,還有前面提到美加的規定,以及一路以來的發言,都是在表達直行並非一堆言論說的絕對路權,尤其在十字路口。所以今天狀況絕對不是T車全責,B車無責。

9528 2.0 wrote:
放心吧 市區遇到時...(恕刪)


市區時速135,請對準~橋墩、電桿、分隔島
abcpanadol wrote:
其實你也會有左轉的時候,
也會有對方超速到某個程度, 你無法看到它, 談不上讓不讓直行車
但你要走過去被撞到, 而且致命
所以這件事要釐清的是, BMW有沒有超速"某個程度"
你所說的情況根本就不成立,因為三寶小白一定有看到對向來車小B快速接近,卻仍然繼續左轉。這樣你還要幫小白說話嗎? 只因為小B嚴重超速?

確認要在安全狀況下才能轉彎這是【轉彎車的責任】,轉彎車如果無法確認安全就必須等待直到安全狀況。如果小白已經【遠遠目視】小B接近,不管對方(小B)速度多快,小白都不可能免責,並且必須負擔較大肇事責任。依法論法就是這樣...

rexone777 wrote:
我舉這例,還有前面提到美加的規定,以及一路以來的發言,都是在表達直行並非一堆言論說的絕對路權,尤其在十字路口。所以今天狀況絕對不是T車全責,B車無責。
不得不說,你仍然誤解了歐美法規所謂的例外規定。

如果發生在歐美,我們說default是T車全責、B車無責,除非T車能夠提出更多的證據,且被法庭所採納。這跟在台灣default則是T車七成、B車三成,仍有些許不同。

jerry5309 wrote:
三寶們當然是以三寶的邏輯在看事情的
所以他們當然只會指責對方超速
不會檢討自己可笑的開車能力
放心吧
遲早都會收走的


以我開車近20年的經驗來看,
我看過很多人其實只會開直線飆車,
就說別人是三寶不會開車了.

放肆人生 wrote:
按照鄉民的判斷,B...(恕刪)
這種速度下正面撞擊還能讓駕駛全身而退,真該買台BMW犒賞自己了


應該角色對調, 再撞一次, 才能知道哪一台車比較厲害

中原一點紅 wrote:
j我前面就已經說過...(恕刪)


"你說的150請問有證據嗎? 還是只是經過鄉民的計算?這種計算能不能呈堂,你應該很清楚;"
這種證據為何不能呈堂? 這種算法或許不能算出車速是否是149或151但估出一個差異上下15或20的範圍毫無質疑空間, 除了質疑等紅燈那輛車的行車記錄器有變造.
速度就是時間和距離, 目前稍微有可能有誤差的是距離大家都是用衛星空照來算, 要精確點, 到現場拿尺量就是了. 至於時間, 大不了請行車記錄器製造商上法庭說明他們產品可能的誤差, 這個可能的速度範圍可以估得相當小的.

jerry5309 wrote:
三寶們當然是以三寶的邏輯在看事情的
所以他們當然只會指責對方超速
不會檢討自己可笑的開車能力
放心吧
遲早都會收走的

飆車族當然是以飆車族的邏輯在看事情的
所以他們當然只會堅持擴張直行車的路權
不會檢討自己危險駕駛的開車習慣
放心吧
遲早都會被收走的
只希望別連累其他無辜的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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