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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時速多少讓出高速公路內車道

wugaga wrote:
我就內線定速110,...(恕刪)</blockquote


雖然我討厭三不五時開版叫人讓出內車道的超車魔人,這樣開車雖然合法,我只能說尊重...
是我不會這樣開,一個閃神與中線車形成併駛...會招惹麻煩
實際物理速度是不是110很重要嗎?
警察已經說了110左右舉發不宜。這個左右指的是容許誤差。
所以定速110不會有問題,不必讓。

fanrien wrote:
車速又不是手打"定速110"實際物理速度就一定是110,你活在的是現實世界不是紙上的理想世界
好啦~~你現在爽就好

wugaga wrote:
實際物理速度是不是110很重要嗎?
警察已經說了110左右舉發不宜。這個左右指的是容許誤差。
所以定速110不會有問題,不必讓。


這又讓我想起了之前去檢舉霧燈失敗的經驗
交通組開單的警官跟我聊天
意思就是開霧燈的違規必須由他們當場攔查,以檢舉人的照片或影像證據無法有效說明當時狀況
所以不宜舉發
那,晚上好天氣無雨無霧開霧燈變成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囉?
弄得我好想大改前後霧燈晚上爽爽開一片光明(不對,這樣不就跟某人一樣了嗎

速度這東西沒辦法一翻兩瞪眼,時時刻刻都在改變
但占用車道又不進行超車動作卻是一翻兩瞪眼的事情
就像警官跟我說,要檢舉就檢舉闖紅燈的,沒有爭議
霧燈這個問題我不清楚
換好一點的行車紀錄器不知是否有幫助

佔用超車道這個說法就不對了
既然合法使用怎麼能說佔用呢?

fanrien wrote:
這又讓我想起了之前去檢舉霧燈失敗的經驗
交通組開單的警官跟我聊天
意思就是開霧燈的違規必須由他們當場攔查,以檢舉人的照片或影像證據無法有效說明當時狀況
所以不宜舉發
那,晚上好天氣無雨無霧開霧燈變成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囉?
弄得我好想大改前後霧燈晚上爽爽開一片光明(不對,這樣不就跟某人一樣了嗎)

速度這東西沒辦法一翻兩瞪眼,時時刻刻都在改變
但占用車道又不進行超車動作卻是一翻兩瞪眼的事情
如何證明你合法使用?

wugaga wrote:
霧燈這個問題我不清楚
換好一點的行車紀錄器不知是否有幫助

佔用超車道這個說法就不對了
既然合法使用怎麼能說佔用呢?


如果你在高速公路沒有高低落差的路段以GPS時速設定在115kph~119kph(110kph限速路段)
你要持續占用我是完全沒有意見的,沒意見不代表我不能在心中幹譙

但如果你是以錶速定速在110kph(110kph限速路段)持續佔用內側車道
我想即便我沒有意見,想逼你車的人肯定會很有意見,樂見其成

你都沒有道德了,怎麼能期待別人也有道德的對你呢?
你可以死占不放玩後車,別人也可以用相同的方式玩你
不要讓自己成為紛爭的原點,後續引發的連鎖效應不是你能預期的

這個討論其實癥結點不在車道規範,
也不是超速,及速度度量的問題,
其實就只有一個答案,就是心態問題

就算在超車道開到了180km/h,他也不會讓後面開200km/h的
開100km/h的,也不會讓後面開105km/h的,
開105km/h的,更不會甩後面110km/h的..
閃到燈壞掉也沒人理你
這就是台灣的現況

在台灣,合不合法,多少速度其實都不重要,
就只有一個車主心態問題而已

看475樓警察的說法
有人檢舉 但警察說舉發不宜
實務上,這樣110速度一點問題也沒有
如果別人很正常開車你要幹譙,那就隨便你了。




fanrien wrote:
如何證明你合法使用?



如果你在高速公路沒有高低落差的路段以GPS時速設定在115kph~119kph(110kph限速路段)
你要持續占用我是完全沒有意見的,沒意見不代表我不能在心中幹譙
james-bc wrote:
個討論其實癥結點不在車道規範,
也不是超速,及速度度量的問題,
其實就只有一個答案,就是心態問題

就算在超車道開到了180km/h,他也不會讓後面開200km/h的
開100km/h的,也不會讓後面開105km/h的,
開105km/h的,更不會甩後面110km/h的..
閃到燈壞掉也沒人理你
這就是台灣的現況

在台灣,合不合法,多少速度其實都不重要,
就只有一個車主心態問題而已



其實問題不能就這樣直接放大絕簡而話之說個"心態問題"

若依我的分析,根本沒有"讓不讓"的問題

只有存在"是否用最高速限,保有超車意圖,有超車之事實"來行駛內車道

根本不會有"讓不讓"的問題


當前車開到180KM/h,他有超車事實,你也不可能叫他瞬間消失,你一定得等他不符合超車條件時駛離超車道。

即便後車開200KM/h,也是有超車事實,突然後面來個冰人開300,你也不可能叫兩台前車突然消失不見。

也需等前車不符合超車條件時駛離,後車才可超車

而後車的超車條件就是前車加一,也必須駛離超車道。


完全沒有"讓或不讓"的問題!
完全沒有"讓或不讓"的問題!


只有符不符合"超車道使用條件" 的問題!
不符合,就駛離!


這是很基本的邏輯觀念,靜下心來理解一下,應該就不會有那麼多的問題了。
james-bc wrote:
這個討論其實癥結點不...(恕刪)

如果扯到105以上,幾乎就是假議題。
GPS速度如果有105以上更甚至110-120,根本就都比右邊的快,都還沒超過車陣。
有超車事實。除非到車流外面。

在不塞車的地方,也沒人在鳥他龜不龜的吧?

至於表不準的問題,那就是另外的問題了。
如果他的表顯示120,實際80呢?

所以重點是,是否有比右方車流快?是否在超車?
而不是實際速度或者是表速顯示多少的問題。
然實際速度120的說他一直在超車也不為過。
敢以實際速度120並速度真的高於車陣速度者
理應沒有道德層面的問題。

高速車輛就可以超過前面很多台車?那時速120車輛就不能超過前面很多台車?
問題癥結點在於有沒有超車事實嗎?

還是要數秒?超車道只能使用幾秒?每分鐘只能使用幾次?超過違法?
不是嘛。

雖然我超幾台之後就會回到中線慢慢開就是了,
但一些人被罵簡直是無辜的。

至於表壞掉?那何止在超車道有問題?整個上路都有問題。
舉個我在英國高速公路開車的例子:
不管是幾線道,最內側速度一定最快,次一車道稍慢,再次一車道更慢,開在路上很容易看出各車道車速間的差異。
所以,他們不論是行駛哪一個車道,如果要超車,一定是往右邊超(他們是右駕,內車道在右側)
在最內側車道行駛時,不論前車速度多少,即使他已開到150km/h(他們有速限),只要你比他快,他就會讓你,你不用閃大燈,也不用按喇叭,大部分你接近他到一定距離時他就已經讓開了(當然也是有少數已經貼到屁股了他才讓,但還是讓了)
以上是我15年前在英國高速公路的開車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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