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lee wrote:
當然還是要提防對方引(恕刪)
自己445樓先提出信賴保護原則要幫樓主
結果樓上卻攻擊批評反駁自己提的信賴保護原則
說是舊觀念舊文書偏離現行法規
自打臉笑死人莫過於此
更不用說信賴保護原則根本沒提到任何一條交通法規
幾十年來交通法規怎麼改跟信賴保護原則有關嗎?
信賴保護原則根本沒提到路權 還在扯路權
如果看到對方車速很快沒有減速停車的跡象 也可能無法在路口前就停下
算不算預知對方違規行為將導致之危險?
整天把50年前的古董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掛在嘴上的人
在嘲笑35年前的信賴保護原則?
幫幫忙 台灣交通法規都改N次了還在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
樓主違反哪條交通法規?官方白紙黑字不是寫的清清楚楚?你在那邊假仙啥?
還是你看不懂中文不知道那是法條?
後語打前言 自相矛盾 不懂裝懂 兩套標準
在H大師身上見怪不怪了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