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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將軍與風神的一張照,探討教育問題...

忍不住讓我回覆一下,我想台灣應該是還有言論自由吧,這麼貴的車子不讓人碰,應該可以理解

那小孩看到這麼漂亮的車車,會上前去照相,我想也是可以理解的
所以我個人覺得這一切的錯應該飯店要負一些責任,將軍大好像是應邀才會開著風神參加,飯店看到超級名車也就讓他聽門口,這時飯店有責任出動保全顧一下吧
如果有就沒有今天這件事了
對了,去年再高雄也路過看到超跑集合,人家就出動好幾個保全,奇怪
摸了將軍的車, 「妳笑的很開懷,我卻想把妳碎屍萬段!

如果當初, 被將軍撞到的, 是位機車騎士



您認為, 將軍會:
A. 賠命
B. 賠錢

雖然, 中華民國刑法還有死刑,
但是, 大家都知道, 那是用來判鄭捷這種沒開車也想殺人的小屁孩

19831974 wrote:
你看不懂我的話嗎?
死去的生命可以用錢買回來?
誰能用錢讓生命復活你告訴我?
將軍?郭董?比爾蓋茲?或是?

不用錢
請洽:耶和華的兒子
將軍似乎已經把粉絲團給關了

看樣子事情已經鬧到大不可收拾的地步了

很懷疑他的名聲是否能有效止血?

看到他關臉書前的聲明,應該是很難了。






別人的東西真的不要亂碰,我在俄羅斯看過沒經別人允許,阿六仔工人移動他人現場施工的物件被打到躺在地上吐血,教育不能等,你認為不嚴重,在他人眼裡可不這麼認為,在外國人眼裡更是丟人現眼
還好這是台灣,你確定打人的最後是無罪還被讚賞嗎。是的話,可能每天都有人被打喔。哈
另外,移動施工現場物件,有可能會造成施工人員安全上的疑慮,或是影響施工,實在不能相提並論啊!
akila911 wrote:
別人的東西真的不要...(恕刪)
很多行為是不對的
別人的東西不要碰
不要翹課
不要飆車
不要偷竊
不要污蔑人
不要恐嚇
不要打人
不要搶劫
不要強姦人
不要殺人
......
感覺說[別人的東西不要碰]的語氣等於[不要強姦人],同樣重要
違反刑法,民法,交通規則,校規,家教的嚴重程度都分不清楚。




事情都搞成這樣了,也是這位媽媽有錯再先,不用帶小孩出來開記者會下跪道歉嗎?

ses321 wrote:
事情都搞成這樣了,...(恕刪)

我覺得雙方都有錯應該互相道歉啦,但是為什麼要人下跪?
如果沒有PO網沒有碎屍萬段
會搞這麼大
有人不能接受別人親吻捏觸碰她的嬰兒,
你就不要隨便去抱,
甚至問一堆問題,
就是不要手賤
你們國人自以為有人情味
北車遊民也是不准人家碰它放置的家當
就是平等的意思


nsr250no1530 wrote:ses321 wrote:事情都搞成這樣了,...(恕刪)我覺得雙方都有錯應該互相道歉啦,但是為什麼要人下跪?如果沒有PO網沒有碎屍萬段會搞這麼大

整串看下來,就媽媽有錯,將軍沒錯,媽媽要道歉,那為什麼將軍要道歉,他又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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