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7

高速公路管理規則牴觸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懂法律請進!

看到小賢子 wrote:
既然已經達到最高速,就不會造成堵塞,
不會堵塞,何來違反但書一論?
你的塞好塞滿的理論,在停車場是這樣,
在流動的高速公路,不是這樣。

只要有一線道維持最高速限在跑,
就不會堵塞。
你想,水管一直流水,水管頭段進水,末端出水,請問,水管內的水會"塞好塞滿"嗎?
只會一邊一直出,一邊一直進,那來的塞滿?


法律上寫的是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只要是超車,就可以使用超車道
超的是中線的慢車
超車是受法律"保障"
您要"禁止"?

您說的"法"
跟G大一樣
叫"慢車靠右"
那不是我們國家的法律吧?
只有那種模式
才會"保障"內側車道的速度
(快找105堵塞超車道的案例反駁吧
都在超車道還能超?)

您無法禁止藉由超車行為進入超車道的車輛
如何確保超車道維持"最高速限"?

水進入水管
用的是流體力學
動力是水分子向前擠壓的力量
且相對鄰近關係
也跟自力驅動的汽車截然不同
水分子間有安全距離這回事?
小弟還能跟您說有安全距離
水就流不動呢

8924132 wrote:
法律上寫的是內側車...(恕刪)

我沒說超車的動作是違規啊~

我是說最高速限使用內側車道法律沒禁止啊~

水是沒安全車距的問題,

只是用來比喻水管中的水流的順暢。

水管比喻為車道,水即車子。

根本不會塞好塞滿啊~說到底,你的圖比較奇怪。
看到小賢子 wrote:
很簡單。
有沒有禁止法規?
沒有,對吧~
...(恕刪)

就寫在 處罰條例 33-1-3
您全然不知何為路權, 當然視而不見
"贅言"一詞 只代表 : 毫無路權概念 !

看到小賢子 wrote:
輔助標誌的黃底黑字很多,前有違規測速照相,前方速限降低……,當然,也包含贅言~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恕刪)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的法律效力, 來自法規, 並不是標誌本身
請回去看看法規
依據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就是標誌!並非無設置者。 其車道之使用,依設置之交通標誌..;寫在前面
這句話是說 : 其車道之使用, 依設置之交通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但『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不是標誌!是無設置者!
請先看完條文的前後次序!


高管規則8-1 :其車道之使用,...,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高管規則11-1 : 汽車在行駛途中,變換車道或超越前車時,應依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標線、號誌指示,並不得有下列情形:.........
(應依標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不可能使用外側車道『變換車道或超越前車』或是 超車(二次變換車道+超越前車)



看到小賢子 wrote:
這句,法規有,法規後面就是不堵塞那段,
不堵塞,何來違規?

無路權行駛內側車道,在侵入內側車道車道線時已違反路權! 在"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尚未發生之前,即已違反處罰條例 33-1-3 "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後面的 33-2 ,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 是時間次序上很後面的事實了,是進入內側車道之後的事!超車後的事實! 那是比33-1-3更重的加倍處罰 !

看到小賢子 wrote:
此外,路隊長已經是最高速限的速度了,後面所有的車用同樣的速度跟車,滿足高速公路最大用路利益。

完全弄錯法規, 法規為速限 , 不是速度
但書不得類推, 不得類推速限為速度! (違反法律但書不得類推原則!)
用路人只能無條件遵守速限 ! 並不存在遵守後倒過來回復/獲得,過去已經侵犯的路權!

看到小賢子 wrote:
法規沒講的事,請別再自己加字囉~沒用的,說再多,主管機關也不會理你的解釋文,別再複製了。
...(恕刪)

1.依據法規
2.不牴觸法規
主管機關 也要守法, 尤其是行政程序法

Kelly920925 wrote:
一、依據高速公路及...(恕刪)

其實我對有片中內側車道的行駛方式沒什麼意見

因為我也差不多是這樣的觀念

但對於其他標準更高的人來說

有適當車距、無超車行為還行駛於內側車道即佔用超車道


我主要是認為一邊以自己的標準檢視其他人有無佔用內側車道

一邊卻又一再未保持適當車距就超車造成其他駕駛困擾

這樣的反差很有意思而已


看到小賢子 wrote:
我沒說超車的動作是違規啊~

我是說最高速限使用內側車道法律沒禁止啊~

水是沒安全車距的問題,

只是用來比喻水管中的水流的順暢。

水管比喻為車道,水即車子。

根本不會塞好塞滿啊~說到底,你的圖比較奇怪。

小弟的圖超車道的車也是110吧?
本來就是所有人靠超車道
把所有慢車海放
讓大家維持110
這就是超車道的目的
其中如何運作
小弟有嘗試的畫出來了
您哪裡還需要補充
我們再討論看看
herblee wrote:
就寫在 處罰條例 33...(恕刪)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的法律效力, 來自法規, 並不是標誌本身 
請回去看看法規,法律禁止了嗎?禁止兩個字在哪裡?

無路權行駛內側車道,在侵入內側車道車道線時已違反路權! 在"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尚未發生之前,即已違反處罰條例 33-1-3 "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這是錯的。
法規沒禁止中線開110的車禁止進入內側車道喔~
如果有法規"禁止中線開110的車禁止進入內側車道",請問,這禁止的法規寫在那一條?
8924132 wrote:
小弟的圖超車道的車...(恕刪)


三線道的車往內車道擠,當然會塞。

而內車道已經用110的最高速了,

表示你故意用車多的情況來表達超車道的使用。

車多時,依序使用車道是再合理不過了。

何況還是合法車速。

此慢速超車,超車後就得回中線 沒辦法繼續使用超車道。

中線恢復成用110繼續跑。

這短暫的擾動就是合法超車的人權慢車造成。



畫(話)再多,能改變主管機關的解釋嗎?
看到小賢子 wrote:
三線道的車往內車道...(恕刪)

辛苦了 來歡樂一下

奇文共賞: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080889&p=8#63525368
看到小賢子 wrote:
三線道的車往內車道擠,當然會塞。

而內車道已經用110的最高速了,

表示你故意用車多的情況來表達超車道的使用。

車多時,依序使用車道是再合理不過了。

何況還是合法車速。

此慢速超車,超車後就得回中線 沒辦法繼續使用超車道。

中線恢復成用110繼續跑。

這短暫的擾動就是合法超車的人權慢車造成。



畫(話)再多,能改變主管機關的解釋嗎?


是小弟故意讓超車道看起來車很多?
不對吧...
是哪邊一直宣揚內車道可以最高速限行駛的?
110很難?
大家都開110,誰要出去?
您在開玩笑吧

依序使用車道
這車道指的是行車道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可不是行車道

慢速超車?
人家本來也是110
是被迫減速的
本來開110,您要他開90?
您自己願意再說
在中線排隊,不就啥事都沒有了.....

主管機關說再多,能改變塞車的現象?
小弟前面怎麼說?
"官"字怎解?
8924132 wrote:
是小弟故意讓超車道...(恕刪)


你覺得,內側車道開110會造成甚麼堵塞問題?
我不認為會造成堵塞。
中線開90,是合法用路啊,
中線後因為選擇了中線,就有可能碰到慢車,
自己一開始選擇了中線,就該知道會有碰到慢車的事。
道路的選擇,取決於駕駛人。

畫了那麼多,能改變甚麼?

  • 8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