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ew wrote:
小弟才 才疏學淺
因果論
若在時速必須行駛於 110公里的地方
而被撞者 只行駛"低於110公里的車速"
那最大的過錯於"他",因規定得行使110公里
而他若只行駛 90公里 那當然是主要肇事原因
當然
若時速超過於110去撞他人,當然也有責任
若他按照法規 行駛110 而去撞到 違規 行駛90公里的時速的人
那理當是行駛90公里的被撞者有最大的違規責任...(恕刪)
怪了 大家當起無腦的偵南 還有模有樣
是誰告訴你
可行駛110KM的路段就"一定要行駛110KM"?
每個限速路段不是都會清楚標示"最高時速 及最低時速"嗎?
台灣有那一種路"必須行駛110"或某個單一時速的路段?
舉例來說
一般廠區限速30 是指大家都要開30
還是指限速30KM以下的速度行駛?這個很難分辯嗎?
更何況高速公路都有標示最高及最低的限速
再說 高速公路不是有慢車道及快車道?
大學生是開在快車道?
最後 我想問一下
是告訴你們 說大學生只開80或90
而BMW開110~120或150?你們見鬼了嗎?
所以你上述這段言論根本鬼扯!亂來!
北七喵 wrote:
這是什麼歪理啊?
我怎麼知道你車速多少、我怎麼知道你會不會撞到我啊, 而且你為什麼不減速, 還硬要衝過?
你違規超速撞到人還要怪對方沒有小心翼翼的開,眼觀四面耳觀八方嗎?)
我是覺得 世界上白目的人真的很多,難不成你要因為那些白目的人枉死?
出門在外還是自己多小心些沒腦的人~~ 自己守法 還被撞 多冤枉= =
但...
被撞的人所租的車種、開車時速、習慣,
真的才是「影響結果」的主因。
酒駕,則是整起事故的導火線。
來假設一下好了...
※ 有人說車種不是重點
今天一樣是要被撞的情況下,
對方時速110km/hr,自己的時速是80km/hr,
如果自己開的是連結車,但對方開的卻是小鴨,
請問一下結果會如何?
※ 也有人說車速不是重點
今天一樣是要被撞的情況下,
如果今天雙方開的車都是同款車,
而對方時速是110km/hr,自己的時速是105km/hr,
請問結果又會如何?
酒駕真的是錯的,但這我們無法預防!
如果今天真的非得租車,
我會衡量我的生命是否真的不值那些租金。
我們無法防止別人的錯誤,
但我們確實有能力設法讓自己的傷害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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