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噹噹噹噹噹!))) wrote:
廣角鏡頭拍攝的畫面看起來是比實際遠的(120 度廣角鏡頭)
我相信樓主跟裕隆的距離不像是畫面看到的那麼遠
上面有位說自己用過目擊者一代的朋友,有用過應該會知道這樣的現象,怎麼會無法判斷?
廣角鏡頭拍的畫面, 會讓人看起來前面的景物比較遠, 沒錯,
但是畫面中車與車大致的距離, 是可以看得出來的.
樓主和裕隆之間肯定有些距離, 這個距離來作小閃避加煞車, 雖然不一定會或不會撞上裕隆, 但至少可以避免害到機車騎士.
樓主和裕隆的距離, 可以和我的左車身與護欄之間作比較.
不要以為這樣看起來護欄很靠近了, 車子還是可以開過去的.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stephanie_0801 wrote:
我想子彈兄應該是會錯意了,所謂未與鄰近車道保持安全距離指的應該是 未與鄰近車道保持安全距離而任意變換車道,造成他人事故,也就是那輛裕隆汽車目前的所作所為。...(恕刪)
呵呵,我前幾年在市區遇到一個老外(補習班的老師)騎小綿羊,他騎在中間車道,我騎在外側車道,在他右後方3~5公尺左右的距離;接近路口時,我看他有點猶豫,由於當時我還沒什麼防禦性駕駛的觀念所以沒有想太多,結果他突然右轉了...我煞停之後撞到他車尾然後自己倒地.
那個老外下來問我有沒有受傷,我說沒有...然後他就騎著小羊走了. 我起來後打電話報警,警察到場聽了我的敘述之後,就先開我一張「未保持安全車距」.期間我還特別跟警察強調很多次,他是從中間車道突然右偏的
最後是那家補習班的負責人靠關係出來善後,罰單也撤了(還是被人拿去代繳?)
我倒是覺得肇事的裕隆車才是主因 姑且不談論行車記錄的車主
光是未依車道右轉肇事又加速逃逸(車輛造成有人傷害)
車主的迴避行為我是覺得每一個人開車遇到這一瞬間的反應都不相同
法律也沒有相關規定一定要怎麼迴避這一瞬間的肇事
只能說如果能把傷害降到最低是最好的
依我看...車主選擇了向右迴避而撞上了右邊的機車
我想這樣的中標傷害算是50%一半機率 假使沒有撞到右方的機車
那麼與左邊的裕隆車輛就不會有碰撞的可能
(然而車主就中了50%機率撞到機車)
如果說直踩煞車的話...一定會跟裕隆車輛撞到
但你不保證你急踩煞車後方的車輛就不會撞到你屁股了嗎?
也就是說無論你怎麼迴避這一個車輛都會造成其他的車輛肇事可能...
事後馬後炮也都會

然後在向裕隆車主索賠 這樣是最安全且又不會迴避時造成其他車輛追撞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