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KE_VGA wrote:晚上在高速高路上遇到...(恕刪) 你這分明是PO出來被砲的嘛. 好想看看你的影片喔.剛好小弟我也都是這樣對付你們這種人的耶.想定速就乖乖的開在中線道或是外線道嘛, 非得霸佔內線道嗎?被閃大燈還認為人家是挑釁. 切~~~~駕照怎麼考的阿.
mild740224 wrote:第一 車禍第二 有烏龜站內線道第三 有警車一堆人放慢速度 第四 有道路施工第五 有照相機更奇怪的是 一高二高都可以上到 110km/h 了一堆人看到相機就本能地壓到 90~100km/h自動烏龜化然後相機前就會看到一堆車陣
我覺得發文者就是惡劣駕駛之一當你指控超車者之前請先了解為什麼你會讓那位車主不爽我聽到你的陳述對你就很不爽了,每次在高速公路上看到所謂的路隊長就是這一類的你想開慢一點就到中間車道,不要搬出一些死的條文,開車是活的不是錯的都是別人,他固然不對,你也沒有好到哪裡去!
nxwo wrote:前車在內車道以車內錶...(恕刪) 你的舉例我認同!我的論述是包括之前也有很多位仁兄都有提到有關超速方面的意見,但並不是那麼完善所以常會讓人產生誤解。但關於你之後提到說:總而言之內車道為超車道依法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就駛回原車道但絕對絕對不該超速超車<-----這我相當的同意!如果你必須要超速才能超過你前面所謂的「龜車」那麼在檢舉龜車之前是應該也一併附上自己超速的照片呢?<-----關於這點我想表達的是1. 相信你也知道每台車的錶速都是不準的,所以你不能用沒有科學根據的方法來判定後方車輛是否超速。所以並沒有所謂的"你必須要超速才能超過你前面所謂的「龜車」"這件事情。因為這要由測速照相機來判定。2. 要檢舉龜車的話後車並沒有義務要附上自己有沒有超速的照片。因為我的看法是,超速和占用內側車道是兩件八竿子打不著的事情,不能混為一談。超速就是歸超速,占用車道就是屬於占用車道(前提是前車並非正在超車)。補充: 除非剛好有人拿著測速照相在那個時間點測出後車超速,那當然要受罰。但這也與前方占用內車道這件事完全不相干。所以我的重點就在於人為觀感上並沒有辦法很精確的分辨出速度的大小,所以說明超速這件事情是完全沒有意義的,而且也不能跟超速扯上關係。我會這樣說明是因為實在有太多人把超速和占用內車道這兩件事情混在一起談!!實在是沒有必要...當然我也一直有強調,超速超車是一項非常危險的舉動,我並沒有支持超速超車的論點。
我是覺得樓主真是無辜,台灣人很少就事論事的,政論節目看太多了嗎?專學一位前任大官的嗎?大部分人都有被龜車擋道的經驗,請譴責那些龜車車主.但樓主開車並不龜.樓主是守法想要安全回家的車主,高速公路休息區有標示高速公路可以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樓主只是守法, 也顧慮到本身和其他駕駛者的安全來開車.反而是喜歡飆車不遵守法律的駕駛者是應該被譴責的.你自己不要命, 可曾想過別人還有一家老小要養, 萬一出事是多少人的人生從彩色變黑白的?你自己不要命, 請到沒有車的路段去飆. 你為什麼要到多車的地方飆?如果車不多且前車右側沒有車, 你也可以右側超車啊!我還是要強調一次,請譴責那些龜車車主,但是超速還怪以最高速限行駛的前車者,就有如殺人放火的強盜怪旁人抽菸造成空氣不好一樣,大惡怪小惡, 這社會就沒有真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