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lee wrote:
錯誤不斷重複,才需...(恕刪)
無法理解已經是最高速限了還要讓誰,讓鬼喔!!

讓超速的車???沒道理阿!!超速是違法的這大家認同吧?

酒駕是違法的,超速是違法的 違法=沒路權 所以不用讓
你不要說超速是我家的事!!沒那回事!超速是違法的,超速會危及大家的安全,跟酒駕一樣
超速過多會被吊牌,吊牌你連一般路都不能走,所以超速車比最高速限車還沒路權使用內車道
大家討厭超速車跟酒駕車是一樣的,制造危險都是這種車

當然如果說交通順暢時,不到最高速限車讓出內車道,給最高速限車,這是必需的,(規則都講清楚了,最高速限車得以行駛內車道)
但已經是最高速限了,不用讓超速車,(規則都講清楚了,超車道一樣不能超速)
除非是救援的車、救護車、警車、消防車。

不要說什麼烏龜車......最高速限車根本就已經是合法最快的車,不可能是烏龜車,比他快的都不合法,不合法=沒路權
沒路權都閃邊去,所以不用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