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ahe wrote:
多說幾遍也沒關係,多講幾遍也不厭倦~
這種道路全台灣有百分之多少??全台灣百分之99的人不會遇到這種路。
那,要為了這1%修法??白癡才搞這種手段。
社會上1%的弱勢團體就不必去照顧?
你這種想法真令人難以苟同
就算是只有0.1%的不合理道路,它還是有!
只要有,就必須去改!
bulahe wrote:
該做的事情是:
1.強力取締違規。
2.修正部分路段標誌。
修法??本末倒置。。
何謂本?何謂末?我想這一點您先想清楚再來談吧...
左轉車走左線道、右轉車走右線道
這麼簡單的行車禮儀也不會?
老愛扯有人違規所以要全面禁止??
那我請問外側兩線慢車道,亂騎的人要右轉也是會突然橫跨兩車道隨便右轉!
敢問是否連直接右轉的權利也要剝削?
問題很明顯不是出在"左轉"還是"右轉"
問題很明顯是在於"變換車道"的規矩未落實!
你今天為何只敢禁左轉不敢禁右轉?
該落實教育的是變換車道的行車禮儀!
該強力取締的是違規的道路駕駛人!
該全力保障道路權益的安份的道路使用者!
該落實修法的是不合理的惡法!
bulahe wrote:
當然不只機車,
不過在較慢的情況下,如何產生重大傷亡??
你有看過行人走路不小心撞到,然後就掛掉的新聞!?
意義正是在於此。
又在鬼扯了,請問市區內"禁行機車道"跟"非禁行機車道"的速限是否一樣?
還意義正是在於此咧,先去翻翻交通規則吧!
bulahe wrote:
偏外側的車道,時速較不容易達到所謂的速限50km/hr。
內側呢?汽車我是不清楚,
不過看到違規騎上禁行機車亂亂鑽的(非常常見),至少都超過這個數字。
多慢才是定義的慢?
今天給你騎個40~50km/h的速度(市區),突然有狀況可以立即煞停反應。
鬼扯加前後矛盾...
全市區內平面道路的速限都在50公里以下(某些省道可允許60或70公里速限)
但是有哪一條是規範汽車可以開70公里、機車只能騎50公里?
告訴你並沒有!汽機車只要在同一條道路上的速限都是一樣的!
今天你要來扯速度,但是法定合理速限都一樣耶?
既然速限一樣,那為何不能共享快車道呢?
還扯亂亂鑽,有機車駕駛人愛亂亂鑽,去強力取締啊?
因為機車愛亂亂鑽,所以禁行機車
那慢車道也可以亂亂鑽啊、全線禁行機車?(這點以前我就吐槽過你了!敢回答嗎?)
不要再鬼扯什麼速度比較慢、亂亂鑽比較安全?
明明速限跟"禁行機車道"一樣耶?
bulahe wrote:
嗯嗯,沒錯。
不過機車黨眼中大概都認為絕大多數機車騎士都有做到上述習慣吧。
實際上並沒有,絕大多數根本是想轉就轉,
想切就切,
平常騎車最常遇到的白目就是騎車的。
他才過你一點點就逼過來(通常是要轉彎的),
這時候,心情好就小煞車給他過,心情不好就三字經給他(還是要煞車給他過)
一個守規矩的機車騎士都認為不守規矩的機車,
是交通最大的毒瘤了(數量太龐大)。
你,認為呢??
我認為呢?
交通的毒瘤就去強力取締、去導正啊!
憑什麼因為大多數違規的駕駛人去剝削守法駕駛人的權益?
隔壁老王犯法所以也要抓你去關?
你憑什麼因為99%不守法的駕駛人而去剝削、限制1%守法駕駛人的權利?
你憑什麼因為99%不守法的駕駛人而去剝削、限制1%守法駕駛人的權利?
你憑什麼因為99%不守法的駕駛人而去剝削、限制1%守法駕駛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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