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ynyics wrote:
很贊同你的論點其實...(恕刪)
我無意冒犯 但想請教大大
警方口頭勸說多次無效 他依然無限迴轉 已影響其他用路人才強制執行
如果你是警方 你規勸他數次 他卻當你是個屁 依然我行我素 你覺得該如何處理才圓滿呢?
(放唐詩三百首? 放道德經? 任由他擾亂交通?)
cinnamon coffee wrote:
桃園市政府,已經實驗證明取消禁行機車,是會降低事故的.(恕刪)
這樣比較全面完整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149383
交通局統計這五處與機車有關的肇事件數,今年上半年和去年下半年相比,從六十一件下降到四十七件,只有南園二路不減反增,從十四件上升到廿三件。
劉慶豐表示,南園二路鄰近中壢工業區且靠近內壢交流道,大型車輛多,可能大車高度產生視線死角,若觀察到今年底,事故發生次數仍未降低,不排除恢復該路段內側車道禁行機車。
交通局交通工程科科長黃錦虹說,取消禁行機車與肇事未必有關聯,但交通局必須確認取消後安全無虞,第一階段只在五條道路試辦,樣本數不足,但確認不會造成危險後,決定擴大試辦,以便未來進一步研議全面實施的可能性。
米咖 wrote:
台北市承德路左轉台...
危險的是不知道交通號誌規劃而不是車種, 很多路段到了路口才知道不能直接合法左轉, 讓騎士無所適從!
(恕刪)
是禁止左轉還是不能直接左轉?
假如都2段式左轉,還有這種問題?
開車最困擾是什麼?
就是不知道下個路口能不能左轉
倘若不能轉,就要賭看看下個路口可否左轉或迴轉
或是不賭,走外線去巷子裡3段左轉
騎車以短程通勤為主
自己算一算上下班會左轉幾次?
直接轉能省多少時間?
左轉不用等嘛?都是機率問題罷了
況且左轉燈號通常很短
機車全卡前面,起步拉長距離
後面四輪能過幾台?
拉長左轉燈時間會更有效率?
說真的,市區開車真的很羨慕2輪
左轉燈要等很久
沒有專用左轉燈,直行車也不一定讓你過
好不容易空檔過去,還得看一下有沒有行人過馬路
4輪通常還會禮讓行人
2輪都馬刷一下從中間過,不是?
要知道
汽車在左轉區是最危險的時刻
尤其是沒有左轉專用道區域
別睜眼說瞎話這裡會比待轉區安全
yaynyics wrote:
很贊同你的論點
其實待轉大富翁背後的動機很簡單
為騎士爭取其用路權益
訴求正常管道->無效(政府把人民訴求當屁)
只好用"不正常"管道 引起政府注意(不說有沒有效果 因為沒試都不知道 前面很多案例)
但警方卻以暴力方式處理這件事情
所以我不懂的地方在於這些人的出發點是好事 但用錯方法(因對的方法用了無效) 有必要用強押的方式處理嗎 尤其是違法行為很不明顯 要說合法也行 違法也行(基本上就是警方自由心證)
小弟就您的部分用紅字回答
其實待轉大富翁背後的動機很簡單
為騎士爭取其用路權益
騎士這個用詞太寬,我也是騎士,他們(或是你們)不能代表我,你只能說為了自己而不能說是為騎士,畢竟他們(或是你們)不代表所有騎士
訴求正常管道->無效(政府把人民訴求當屁)
OK,你所為的正常管道有哪些?
交付人民代表後不理?為何不理?是否朝野都不理?不理的原因為何?
政府把人民訴求當屁?那你是否代表人民?他們(或是你們)的訴求是否受到道多數人支持?
只好用"不正常"管道 引起政府注意(不說有沒有效果 因為沒試都不知道 前面很多案例)
但警方卻以暴力方式處理這件事情
很好,他們(或是你們)總算願意承認這是不正常的事,不是純粹的待轉,感謝您的自首
既然你都承認不正常,那警察就該按照正常程序辦事
更何況,警察是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用正常程序來合法盤查,他們(或是你們)卻不肯被盤查還抗拒盤查,當警察合法行使職權但你不配合,當然就是強制執行,哪算暴力?
所以我不懂的地方在於這些人的出發點是好事 但用錯方法(因對的方法用了無效) 有必要用強押的方式處理嗎 尤其是違法行為很不明顯 要說合法也行 違法也行(基本上就是警方自由心證)
你的出發點是不是好事也是你的自由心證,因為我就覺得不算好事,所以你我誰對?對錯豈是你說了算?
你說違法行為很不明顯,那就是承認他們(或是你們)違法了不是?
更何況不配合盤查就是違法,不配合交通指揮就是違規,你們哪點在法律上站的住腳?
而且他們(或是你們)還敲鑼打鼓人人都知道你們事實上就是在抗議而不是正常待轉,在法律上故意犯罪跟無意犯罪的定義你懂嗎?他們(或是你們)都承認是故意的了,怎還能說只是待轉而不是抗議?如果真的上了法庭,這些證據擺出來,你要怎麼說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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