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內側車道 要開最高限速國道內側車道定義為超車專用道,只能作為超車使用,規定需以最高限速行駛,以中山高苗栗路段為例,最高速限為100公里,行駛時速不得低於100公里,員警取締避免爭議,只要測得時速90公里左右,就會攔查開罰。中線車道、外側車道也有規定,國道警方建議,用路人行駛中線車道不得低於80公里,外側車道則以最低速限60公里為裁罰標準,違者都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3000到6000元,實務裁罰5000元。http://a.udn.com/focus/2015/10/20/13512/index.html
1.請問你怎麼確定你自己保持的是安全車距? 還是龜縮在內車道!!2.當你堅持你在內線車道是維持100時速下,你的GPS紀錄時速也才94~95,但你後來GPS時速高達100多都有,你的錶速遠超過100了吧!! 你自己也超速了,不是嗎??3.GPS有誤差? 你不知道錶速也有誤差嗎? 你的錶速有經過第三公正單位認證嗎??讓讓內側車道不難,硬拚下去發生了什麼事.... 安全回家第一吧!!
開內線我都盡量維持表速= 最高速限+10, 有時遇到內線沒開這種速度的我也很無奈...當我換車道從中線用 最高速限+10 開時, 然後超過內線的車...我心裡都會想,佔據內線的不會覺得開內線還比別人慢不會很奇怪嗎?而我即使用接近 120 km/hr 開車,被後車閃燈,狀況允許下(至少確定附近沒有定點照相),中線有機會切過去時,我會選擇短時間超過 120 km/hr 讓車道給後面過...有時晚上看照後鏡有高速車接近時,如果能讓就讓了...如果不能讓,我大多會直接加速到跟旁邊的車並排...讓他選別的車道超車,不要刷我的卡...被刷卡時,保桿很容易被彈石頭掉漆...
俺只是個路過的 wrote:我只問你兩件事你被...(恕刪) 有要過你也要確定中線道車與車之間已經漸漸拉大距,再說我原本超過遊覽車是有打算打方向燈告知遊覽車我想切回去,可是我超過遊覽車時,就看到連結車打方燈切進中線道,我當然只好放棄打方燈,原本想說那就等連結車回外車道再切回中車道,可是後車就非常急,我看連結車切回去正要打方向燈,後面那台就已經切回中線道又超到我前面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