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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管理規則牴觸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懂法律請進!


8924132 wrote:
'但書'的意思是甚...(恕刪)

是喔…
所以有"禁止行駛超車道的法條喔"。
"禁止"寫在哪呢?


最好可以解釋清楚

!!!內側,到底是不是超車道?!!!




用路人使用方式應該統一

真有~不少人認為~ 可持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車道

而可以不管是否堵塞行車

超完 應返回原車道(最好是)
(不駛離時)則請您留意查看,
是否/已妨礙其他用路人使用超車道之權益! ~謝謝您~

8924132 wrote:
小弟從來不認為高速公路會沒速差
如何利用超車道
來避免相對速差間的擾動
是很重要的



PS: 國道三號中部地區 用路狀況進步很多!
(依我所看到的情況)占用內側情況有明顯變少喔~

.........................................................................................................

*內側被占用/以致演變成/中外線/危險現象..請大家參看此段影片!



8924132 wrote: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是讓人排隊用的"行車道"?

丟咩! 排啥對???

~叭~前車一聲 請他駛離超車道竟也不理!
(一路都持最內側行駛)

還有呢..其他車輛得從最外側超車!!!

(只要有輛車/歸內側/堅持不肯駛離)
通行車輛(極少/不多)/即可演變成車堵現象
<= 平時行車習慣不好 未遵循規矩..(毫無疏散車輛觀念)
<= 車多時..足七慘... 慘慘慘..慘慘慘慘(七個慘~)肯定更易堵塞
8924132 wrote:
完全遵從"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法規

8924132 wrote:
預防勝於治療
權利所相對的就是義務
義務的存在是權利存在的前提
權利人要享受權利必須履行義務
任何一項權利都必然伴隨著一個或幾個保證其實現的義務

Gullit168 wrote:
我不是一直強調排隊嗎? 誰先卡到位誰優先使用
中線車道的車在內側車道車輛的安全車距之外先卡到位進入內側車道
當然由原中線車先行,法律就是這樣規定
你跟那個小k有夠像,到處亂扣帽子
黑名單,掰

又有人CUE我囉? 小k是指我嗎?

G大: 我哪有亂扣帽子 關我啥事?

既然 CUE我 我回報您
..這樁..超車道排隊理論怪怪地!
當然 我絕對贊成行車有序
但超完車 請儘速安全地駛離內車道OK?
還排隊哩..大家都排隊..增加超車道負荷..
內側若大排長龍 (整行歸隊)陣容堅強
(更增加後面車輛群 超車之困難度)
前車若不讓..只能望其項背..
遵循前車領航? 要強迫我,也選擇加入成為忍者龜成員?

很抱歉! 這類嚴重違反公共次序與良心的行為 恕我難以遵辦~

看到小賢子 wrote:
恩,
所以囉,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依法使用內側車道更是依法有據囉~

若不接受法規,可以離開,別使用~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法規可不會因為故意看不到或不懂
就消失不見喔
看到小賢子 wrote:
是喔…
所以有"禁止行駛超車道的法條喔"。
"禁止"寫在哪呢?

沒有禁止吧?
小弟從頭到尾有禁止過?
100超90就是"合法"使用啊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何種"資格"可以使用
需要翻譯蒟蒻?

影片3:50以後有適當車距卻未駛回中線車道,佔用內側車道

接著影片4:10-4:35一邊稱讚其他人很少佔用內側車道一邊未保持適當車距超車

真歡樂

Kelly920925 wrote:
最好可以解釋清楚
!...(恕刪)


我不是說你哦,你是大K

還有我是說排隊(超中線的慢車)
不是說排隊(行駛內側車道)

有人有閱讀障礙,請不要將錯就錯
chiayingcool wrote:
影片3:50以後有適當車距卻未駛回中線車道,佔用內側車道
接著影片4:10-4:35一邊稱讚很少佔用內側車道一邊未保持適當車距超車
真歡樂

我已聲明 我都有留意查看路況(包括後車及全車道用路狀況)

因為我車後方110公尺以外 均無行車

(我自己守持之標準是):行進路況(後方+包括中線及外側)允許..
...才可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

!!!確未妨礙 其他用路人 使用利用超車道權益!!!
(當時我車/早已歸在中線有段時間嚕)
(因此..後方很遠距離之內/沒有其他行車)

我可以跟您掛保證//絕無佔用內側行為之虞!!!//


感謝chiayingcool您的指正
請更多一點欣賞眼光 看待事物
但(至少我有發現到大家進步不少)已相對更少人/長時佔用內側/囉

PS: 您若真不懂超車道規矩 請您適時安全地駛離超車道即可!
...........................................................................................................

Gullit168 wrote:
我不是說你哦,你是大K
還有我是說排隊(超中線的慢車)
不是說排隊(行駛內側車道)
Kelly920925 wrote:
我已聲明 我都有留...(恕刪)

於超車道時有適當安全距離未駛回中線車道

無超車時行駛於超車道

自認以最高速限行駛於超車道

未保持適當車距超車
Gullit168 wrote:
還有我是說排隊(超中線的慢車)
不是說排隊(行駛內側車道)

路權範圍內有車可超
且有能力超車
行駛於超車道
叫做"超車"

路權範圍內無車可超
跟中線等速或略慢
行駛於超車道
叫做"卡位"

權利所說的"資格"、"權"、"能"
就是在講這些
一、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下稱高管規則)第8條1項3款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1項3款規定:「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同法第33條第2項規定:「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先予敘明。
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完成超車動作後即應變換回原車道,目的係為保持內側車道暢通,但考量到國內現有之高速路公路容量及交通狀況,允許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只要遵循前述規定,於高速公路全程行駛於內側車道,並不為因此而受罰。

國道警察局說明/內車道使用疑義

.........................................................................................................

1. 我車未堵塞(全車道)行車
2. 持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
3. 未達最高速限 確有適時返回中線車道

因當時觀察至..前方路況/尚仍允許/可持續行駛內側
<= 影音中駕駛人說:"可是**路況"...(中線及外側也無車;尚允許/暫用一小段道路通行)
<= 該駕駛人..有密切留意觀察周遭道路動態
(因此思索中..未能說明完整字句)

並未占用;
///不妨礙/其他用路人使用超車道權益下~方可行喔~///

我車(返回中線後)..您可查閱影片..
(一直均未有任何車輛出現影片中)

PS: 若要挑錯/您也可責怪(入匝道前使用遠光燈探照指示路標+於入匝道前/未依40速限行駛)
.........................................................................................................

chiayingcool wrote:
於超車道時有適當安全距離未駛回中線車道
無超車時行駛於超車道
自認以最高速限行駛於超車道
未保持適當車距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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