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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烏龜車,除了找空隙超車之外還能怎麼辦? 有方法了!!

katana057 wrote:
自己去看"不在此限",在法源基礎上是什麼意思,
隱含例外相反性質之但書,
其句式為「但……不在此限」,表示條文前段原則規定之相反及例外,此為典型之但書。

不在此限是你說的又不是交通法規寫的

katana057 wrote:
所以不能以80km/h至速限內超車囉?
不好笑喔,
原來我們是活在依序行駛不得超車的世界。

你現在才知道喔

80會堵塞後車你不知道嗎?你沒開過高速公路?

katana057 wrote:
沒有啊,立法目的對中線就是80至速限內啊,
法規就寫了80以下行駛外側了不是嗎,
中線的速度多少?

法規沒寫中線的速度多少喔 別自己擴張解釋和推論喔


katana057 wrote:
不好笑喔,立法目的就是說80至速限內行駛中與中內,
中線車道根本沒有規定為"行車道"以外特殊功能,
違背個X啦。

不好笑喔,立法目的也說最高速行駛內線不是堵塞 超車也不能超速

【中線車道根本沒有規定為"行車道"以外特殊功能】???
這句話你講得出來?

你可以開80在中線和內線超車看看會發生啥情形

再來跟我說 有無違背你自己說的:
1.立法目的
2.旨在道路最高效益
3.中線車道之暢通
4.行車安全

依你的名言:被閃燈和按喇叭一定是你違規了




你可以順便問問國道警局 建不建議開80在中線和內線超車
katana057 wrote:
扣什麼帽子?照你的認知就是那樣啊?
不是的話,請反對那句啊。

我的認知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不是「內側車道為最高速限道。但小型車以80km/h至速限內逕行超車,不在此限。」
法條不是這樣寫 我就反對
所以你說我是這樣想 你就是在扣我帽子 很難懂嗎

katana057 wrote:
有規則沒罰則,
如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8條 第二款一樣,
有明文規定,但沒有相對處罰條例。

我是問你8-1-3 有沒有違規? 請正面回答

另外98條的部分請你自己去問高公局
是否可以此法此款主張已達最高速限的前車違規(違98-2)且必須禮讓?

katana057 wrote:
有規則沒罰則,
如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8條 第二款一樣,
有明文規定,但沒有相對處罰條例。

又在變魔術啊?

你說沒有就沒有?
黃色小鸭 wrote:
不在此限是你說的又不是交通法規寫的


我丟一般法律原則給你看,你不看?

黃色小鸭 wrote:
katana057 wrote:
所以不能以80km/h至速限內超車囉?
不好笑喔,
原來我們是活在依序行駛不得超車的世界。


你現在才知道喔

80會堵塞後車你不知道嗎?你沒開過高速公路?


你在說笑話嗎?
那用中線外線超車的不就違規了?

黃色小鸭 wrote:
法規沒寫中線的速度多少喔 別自己擴張解釋和推論喔


不得擴張類推的是"例外法",
高管規則8-1-1什麼時候變成例外法了?!?!他是原則法,
原則法從寬解釋。

黃色小鸭 wrote:
你可以開80在中線和內線超車看看會發生啥情形

再來跟我說 有無違背你自己說的:
1.立法目的
2.旨在道路最高效益
3.中線車道之暢通
4.行車安全


法條改成那樣就不會違背好嗎,
你不能把所有資訊串聯起來嗎?
但...不在此限 = 可以牴觸原則為優先的例外,
但......得 = 為第二適用,

前面也貼了照現行法規可以在速限110下,
以90超88,不違法,也不用讓,http://www.hpb.gov.tw/files/80-1000-1397,c1.php?Lang=zh-tw

黃色小鸭 wrote:
依你的名言:被閃燈和按喇叭一定是你違規了


我什麼時候這麼說了?那在中外也是囉?
我是說在超車道被後車示意要超車,能讓且讓,
不能讓,隨你高興,反正就是硬碰硬製造危險與降低使用效益罷了。

黃色小鸭 wrote:
你可以順便問問國道警局 建不建議開80在中線和內線超車


你去問啊,這是你的問題,我也問用速限110下用90超88,
他們除了發現漏洞在硬柪以外,請你看看上面連結的最後結論,最後他們坳不出來。

黃色小鸭 wrote:
又在變魔術啊?

你說沒有就沒有?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8條第二款,
找出來問出來生出來,隨便你,
沒拿出來就再說人不是?
陳阿瓜~ wrote:
我的認知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不是「內側車道為最高速限道。但小型車以80km/h至速限內逕行超車,不在此限。」
法條不是這樣寫 我就反對
所以你說我是這樣想 你就是在扣我帽子 很難懂嗎


反對原因說出來好嗎,
明明就「內側車道為最高速限道。但小型車以80km/h至速限內逕行超車,不在此限。」
比較符合你的認知,不是嗎?

陳阿瓜~ wrote:
katana057 wrote:
有規則沒罰則,
如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8條 第二款一樣,
有明文規定,但沒有相對處罰條例。

我是問你8-1-3 有沒有違規? 請正面回答


另外98條的部分請你自己去問高公局
是否可以此法此款主張已達最高速限的前車違規(違98-2)且必須禮讓?


這就是正面回答好嗎,
看不懂?那我在白話一點,
就是不會被罰的意思,OK嗎?

安全規則98-1-2是類比有規則沒罰則好嗎...

我累了...你們繼續,其他斷章取義,暫時不引言囉。
katana057 wrote:
我丟一般法律原則給你看,你不看?

違法的人叫別人去看法律原則?


katana057 wrote:
你在說笑話嗎?
那用中線外線超車的不就違規了?

你在說笑話嗎?

啥叫用中線外線超車?

katana057 wrote:
不得擴張類推的是"例外法",
高管規則8-1-1什麼時候變成例外法了?!?!他是原則法,
原則法從寬解釋。

從寬解釋是依你解釋啊?


katana057 wrote:
法條改成那樣就不會違背好嗎,
你不能把所有資訊串聯起來嗎?
但...不在此限 = 可以牴觸原則為優先的例外,
但......得 = 為第二適用,

前面也貼了照現行法規可以在速限110下,
以90超88,不違法,也不用讓,http://www.hpb.gov.tw/files/80-1000-1397,c1.php?Lang=zh-tw

法規根本沒寫

再來法條也說內線110不違法,也不用讓 怎你就看不懂?你不能把所有資訊串聯起來嗎?
katana057 wrote:
我什麼時候這麼說了?那在中外也是囉?
我是說在超車道被後車示意要超車,能讓且讓,
不能讓,隨你高興,反正就是硬碰硬製造危險與降低使用效益罷了。

丟臉的事當然裝忘記

我在超車中怎麼讓?不是說我違規嗎?哈哈哈

中線是大型車的超車道 你繼續合法開80看看啊
katana057 wrote:
你去問啊,這是你的問題,我也問用速限110下用90超88,
他們除了發現漏洞在硬柪以外,請你看看上面連結的最後結論,最後他們坳不出來。

常識問題還用問?

漏洞是你在講 硬拗也是你

80堵塞合法內+中線後車沒違規???

110堵塞非法內線後車卻違規???

有沒有精神邏輯錯亂的感覺???

哪一個違背你自己說的:
1.立法目的
2.旨在道路最高效益
3.車道之暢通
4.行車安全

katana057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8條第二款,
找出來問出來生出來,隨便你,
沒拿出來就再說人不是?

早就有人幫我PO出來了

還在裝傻啊?

真是一皮天下無難事

【中線車道根本沒有規定為"行車道"以外特殊功能】???
這句話你講得出來?
一般道路要秀下限也很容易,我以時速50騎在未禁行機車的路上,堵到後面的四輪大爺?又不關我的事,我沒違法吧!


陳阿瓜~ wrote:
所以你想說什麼 請選擇
1. 不論時速皆不得持續行駛內車道 沒車超就回中線
2. 可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內車道但遇後方快車須禮讓
註: 以上兩點皆不是高管規則8-1-3所規定的
...(恕刪)


拜託再看一下285F,294F,以及427樓

1.都不是
能否持續行駛?是看是否擁有路權!
路權是有範圍的(門票有效期!),也不是永遠持有!,55+5公尺範圍內有中線車待超,就擁有路權!和"速限"無關(法規是速限!不是時速!)
一直說時速? 這不是法規! 法規是速限!

超車擁有路權(門票), 進入內側車道後,車距有55m時,速限切換為110←→110km
速限(生效是在進入內側車道之後!)
遵守那一段規定? 要看時間 和空間 !要考慮何時, 何地適用那一條法規!
進入內側車道後,車距不足55m時,速限切換回60←→110km這一種!(還是可以超車!)

取得路權就能進入(即綠燈亮了!)
超出55m之外無車可超!超出法規所授權的範圍(門票失效)! 喪失路權(門票失效)(等於轉換為紅燈),超出法規所保障的範圍之外,就要離開!

2.可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內車道? 當然可以!本來就可以"最高速限"!而且不限於"內側車道", 內/中.外三個車道通通可以!
法規沒有"持續"! 不能增加法規沒有的! 這是但書, 不能擴張解釋!
這不是路權!
但遇後方快車須禮讓
不是, 要看情況
請再看一下294樓
如果前車仍然擁有路權, 後車必須保持車距跟車!(否則即為未保持車距)
如果前車喪失路權, 要自動離開, 和後面有沒有車無關!(否則非超車行駛超車道, 為"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黃色小鸭 wrote:
早就有人幫我PO出來了

還在裝傻啊?很混

真是一皮天下無難事


好笑了,人家直接把你拱出來說是你對他說的,
且根本錯誤答案,是你在裝傻吧。

你的上一回文,一整個胡亂回答,
懶得裡你了,
反正台灣跟大陸本來就是同根生,
這樣下去遲早會像大陸一樣修法把超車道拿掉囉,
整個肇事率、效率、死亡率,就這樣囉,定型了,不會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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