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lee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恕刪)
內線超車要最高速???
裝瞎 裝沒看到
繼續打你臉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管字第1030013491號
承辦人:曾曉瑜
電話:(02)29096141#2359
傳真:02)22975645
電子信箱:dinoo@freeway.gov.tw
主旨:有關台端詢問案件,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台端103年3月20日電子郵件敬悉
有關超車時之車速,說明如下:
(一) 以3車道(含)以上路段為例,利用內側車道超車之車種僅限小型車且超車時速應為每小時80公里以上
(二) 以2車道路段為例,利用內側車道超車時速限為每小時60公里以上,且大小型車輛均可利用內側車道超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