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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的自我感覺很好與自我感覺很快之任意變換車道危險駕駛與拿著雞毛當令箭的內側為超車道的龜車論!!!


ShuanZun wrote:
已經針對你個人上一篇...(恕刪)

我還以為妳蓄意找我搭訕勒
到底是誰在灰啦
妳翻回去看看是誰要護貝的
現在又說我後台硬
其實我不是後台硬
是因為我不是白癡我懂什麼叫
內線車道為超車道的真意
妳把南崁那張相片時光倒流一下
直到暢通無阻的時後開使想
為什麼會變成相片這種情形
一開始都很順啊
一定又是規車搞的鬼造的孽
leazy wrote:
妳把南崁那張相片時光倒流一下
直到暢通無阻的時後開使想
為什麼會變成相片這種情形
一開始都很順啊
一定又是規車搞的鬼造的孽


如你所說,你也是認為是龜車造成塞車。

除非前方有事故,我也認為這是暢通無阻時龜車所造成的連鎖效應,1台堵2台、2台堵4台、4台堵8台…到最後每個人都認為,你可以走為什麼我不能走,愈堵愈長,再來變併排行駛.....車流速度愈來愈低,到最後就淪為照片的局面「塞車」,高速公路變慢速公路,大家都沒得走。

龜車

每個人永遠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造成塞車的那輛龜車,沒有人有辦法能保持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所以「超車後,如安全距離內請駛回原車道,請勿佔用內車道」,儘可能的達到內車道最大淨空以避免造成塞車。

為自己,也為別人留一條路。

前方有事故 > 後方很快就會造成塞車
前方有龜車 > 後方會漸漸的造成塞車

------------------------

龜車普遍形容以下二種情形,並有明確罰則
1) 時速低於所在車道的最低速限
2) 佔用內線道

除發生事故及道路施工…以外,於暢通無阻時,龜車不是唯一造成塞車的原因,但絕大部份情形下是造成塞車的始因。

cooler1234 wrote:
問我嗎? ...這樣不夠資格跟優良資深駕駛討論嗎?
OK,那我先下場,不用送我了,Bye~(恕刪)

是問你啊!回答的夠幹脆及誠實...給你..
不過我不認為你屬於資格問題...只是經驗方面,
當然歡迎參與討論...我也曾年輕過不是嗎!!!
但屬於硬凹的...就需要點時間技巧,
人總是會增加經驗然後成長。
不要說Bye...不然我會認為你抗壓性不夠哦...
=====================================
但有人不回答....跟你差太多...需要多學習

ck117022 wrote:
一篇回文問了二個人車開多久了?
讓我不免好奇的也想請問一下
你車是開了多久了?...(恕刪)


會問我這個問題的不是太年輕就是經驗不足...
你是屬於哪個?????


另外錯誤事情哪有這麼容易就誤導大家..請說清楚..
leazy wrote:
再來貼出所謂
"超車後,如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的原法條其實是被有心人剪貼拼湊出來的...(恕刪)

明白回答誰剪貼拼湊...及錯誤在哪!!!!
想矇混過關嗎???
法律法條不是誰能剪貼拼湊的....說不出來請認錯..這是負責表現,
如我錯了...我認錯。

chu5955 wrote:
是問你啊!回答的夠幹...(恕刪)

你應該要查查關公面前耍大刀是什麼意思
你要不要回答你這個月打炮幾次了?
其實你沒必要回答
對吧
當然要回答我也不反對
當然我也可以問得更深入
leazy wrote:
再來貼出所謂
"超車後,如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的原法條其實是被有心人剪貼拼湊出來的...(恕刪)

請依上列問題明白表示...
沒有依據的回文也有責任性,
明白表示及指出...懂意思嗎!!!
============================
你的一句剪貼..危害想守法的駕駛人,
這不是誤導嗎!!!想害別人嗎!!!
還是你想逃避自己錯誤...





要問深入很歡迎..有誠意請回答上列基本問題..最基本的
leazy wrote:
你要不要回答你這個月打炮幾次了?...(恕刪)

有回答的會負責...這我有回答你嗎???

你回答過的不負責嗎????

chu5955 wrote:
請依上列問題明白表示...(恕刪)

你寫那是什麼碗公啊
看不知到欸
沒有正面回答幾次
leazy wrote:
你寫那是什麼碗公啊
看不知到欸
沒有正面回答幾次...(恕刪)


下面這碗...那是你寫的自己不知嗎???
大家看得知..只有你不知...........

leazy wrote:
再來貼出所謂
"超車後,如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的原法條其實是被有心人剪貼拼湊出來的...(恕刪)

請不要誤導條文放任不看..及
危害守法的駕駛人..

chu5955 wrote:
下面這碗...那是你...(恕刪)

把出處跟幾次一起貼出來
leazy wrote:
把出處跟幾次一起貼出來...(恕刪)


怎了...找不到嗎???
貼出來有什麼問題...其他人怎沒這個要求..只有你,
很多人明白提醒你要找哪裡..自己不用功,
也挑明的說找哪裡找不到要說...這算是說了嗎...

leazy wrote:
再來貼出所謂
"超車後,如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的原法條其實是被有心人剪貼拼湊出來的...(恕刪)

不是剪貼拼湊...請查清楚

ShuanZun wrote:
如你所說,你也是這麼...除非前方有事故,我也認為這是暢通無阻時龜車所造成的連鎖效應,1台堵2台、2台堵4台、4台堵8台…到最後每個人都認為,你可以走為什麼我不能走,愈堵愈長,車流速度愈來愈低,到最後就淪為照片的局面「塞車」,高速公路變慢速公路,大家都沒得走。
(blockquote>
果然神人的內心想法正如我所料
以為只要沒有規車
台灣的高速公路就可任神人神車暢行無阻
神腦想的果然天真爛漫
還有開高速公路不是簽樂透
最高時速不必一模一樣
這點你可能不知道
你們神人一族可能要笑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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