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老郭 wrote:
給予一個相對較慢的車道行駛=>請問這條車道裡面"只有"機車嗎??
如果還是汽機車混雜,請問您上面這段言論有何意義存在?
當然不只機車,
不過在較慢的情況下,如何產生重大傷亡??
你有看過行人走路不小心撞到,然後就掛掉的新聞!?
意義正是在於此。
士林老郭 wrote:
再說,何謂"較慢"的車道?
指市區內速限以下?那快車道也都有其速限50km/hr,夠不夠慢?
到底多慢才是你定義的慢?
偏外側的車道,時速較不容易達到所謂的速限50km/hr。
內側呢?汽車我是不清楚,
不過看到違規騎上禁行機車亂亂鑽的(非常常見),至少都超過這個數字。
多慢才是定義的慢?
今天給你騎個40~50km/h的速度(市區),突然有狀況可以立即煞停反應。
士林老郭 wrote:
以上這謬論算是老生常談了,也變不出甚麼新把戲
禁行機車道是為了讓機車免於暴露於危險?
那現行慢車道汽機車混雜,就不會暴露於危險?
市區內禁行機車道的速限跟慢車道有何差別?不是都一樣50km/hr嗎?
所以現行的禁行機車道只是讓四輪汽車多一些"專用"空間行駛而已吧?
廢除禁行機車的謬論也是老生常談了。
並不是廢除了就比較安全,而是造成更多的危險。
今天不從根本(處罰、教育)著手,卻從廢除法律開始,這不是飲鴆止渴的自殺行為是啥??
再者,我不知道為什麼機車黨的很喜歡搞四輪二輪對立。
現行的禁行機車,目的是增加機車族的安全,目的並不在於讓四輪多一些專用的空間行駛。
當然有心挑起對立的大概都會這樣講吧。
士林老郭 wrote:
你也說建立安全又正確的用路習慣
那我請問你"機車變換車道都提前打左轉燈、確認左後方無來車再變換、進而左轉"
這才是安全又正確的用路習慣吧?
嗯嗯,沒錯。
不過機車黨眼中大概都認為絕大多數機車騎士都有做到上述習慣吧。
實際上並沒有,絕大多數根本是想轉就轉,
想切就切,
平常騎車最常遇到的白目就是騎車的。
他才過你一點點就逼過來(通常是要轉彎的),
這時候,心情好就小煞車給他過,心情不好就三字經給他(還是要煞車給他過

一個守規矩的機車騎士都認為不守規矩的機車,
是交通最大的毒瘤了(數量太龐大)。
你,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