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爾溫 wrote:
很多駕駛人都不太懂中文的
內道有標誌 寫說 "超車道" 意思是未超車時請勿佔用
當人閃你大燈時表示要超車 應該慢速車就得讓 ....
我都保持在 119的 遇到比我快的 我也是讓
至少我遵守我所學國文裡頭的意思
但我也要聲明 遇到有到達 11X 我現在是不會逼車的
或者未達100的 我也只能搖搖頭 希望哪天 它們可以注意到 中間的牌子 "內側為超車道"
讓大家有更順暢的用車環境
現在很多人 到三高也在開 9X的 .... 真的讓我大暈
對於那些開很慢 還在內車道的人 我覺得真的很像我在大陸看到的人 閃大燈 狂按喇叭 就是不屌你
這裡是台灣 ....
高公局為何不把速限統一阿 ... 不然一堆 恍神還上路的 .... 三高一高傻傻分不清楚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八條第三款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