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r7952 wrote:我決定直接送學術單位...(恕刪) 以車鑑3:7狀況下,學術單位要0肇責可能較低。然而縱使學鑑0責,最終還是法院審判長說的算(1:9還是有罪),刑事判決下的裁罰保險公司是不賠的,而且背上"過失傷害"一罪得不償失。看對方人車損狀況,請法官指定醫療院所(如.長庚/台大等)要求對方去鑑定"勞動力減損"失能的部份,較為利基。
johnnyliu3377 wrote:以車鑑3:7狀況下,(恕刪) 根本是胡說八道囉~學術單位鑑定0肇責,審判長敢說10%肇責?審判長可以或敢當土匪嗎?再則過失傷害又如何? 罰個3萬又如何?匹夫再說一遍,車鑑會沒鑑定能力,妳叫那些委員具名學經歷給妳看,沒一個敢的~車鑑會就是黑單位,匹夫都比他們夠資格。
廢話一卡車 wrote:根本是胡說八道囉~學術單位鑑定0肇責,審判長敢說10%肇責?審判長可以或敢當土匪嗎?再則過失傷害又如何? 罰個3萬又如何?匹夫再說一遍,車鑑會沒鑑定能力,妳叫那些委員具名學經歷給妳看,沒一個敢的~車鑑會就是黑單位,匹夫都比他們夠資格。...(恕刪) 因為有三份以上的肇責報告1.初判表2.車鑑會3.學術鑑定4.車鑑總會的覆判(也許法院會再申請覆判)以上審判長有這些報告可以參考您說審判長最終會依誰的意見呢?
廢話一卡車 wrote:匹夫再說一遍,車鑑會沒鑑定能力,妳叫那些委員具名學經歷給妳看,沒一個敢的~車鑑會就是黑單位,匹夫都比他們夠資格。 看到樓主的鑑定報告錯誤連篇我開始相信你了可惜公務機關汰舊換新的速度太慢 想到萬一發生事故卻還是同一批人做的鑑定 就心驚膽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