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完全部討論串!
我個人覺得~酒駕肇事應該加重刑罰,光永久吊銷駕照是不夠的(還是有人會無照駕駛),應該對於後續永久負責(例如受害者家屬扶養、就學...)以及永久勞動服務(去監理所或交通大隊服務...)!
覺得政府對這種酒駕行為(個人認為已經是另一種"謀殺"的行為了)不夠積極懲罰,以至於這種慘事一再的發生!
回到大家討論的T牌車,個人也是認為政府該負最大責任,該強制的都因為某些考量而縮頭,別說消費者不買單,要是政府強制要求,消費者在這些"基本"配備(六安up、ESP、碰撞實驗...)上不用再煩惱,而是像歐美一樣~煩惱要不要天窗、要不要恆溫、要不要皮椅...不是嗎??!
這件悲劇,四位大學生是受害者,其家人也是,而肇事者呢?最後應該是"交保",下次還是會有其他類似的情形,除非政府拿出魄力來真正處理這類事件,否則老百姓(當官的、當代表的、有關係的...除外)永遠都是受害者!
PS:
(1)有看到網友討論到相對速度,那是針對一般情形,這起事件照新聞說的是後車撞前車推了一段距離後又去撞護欄,前車不只是那相對速度,等於是後車的"慣力"基本已轉移到前車,所以後車的車頭如此嚴重而駕駛沒甚麼事但前車卻撞的稀哩叭爛!
(2)剛剛看了新聞訪問汽車專家,現在的車大都是六角鎖,經過嚴重撞擊是都打不開的,所以無關品牌(除非車門沒甚麼變形卻打不開,但這台車已經嚴重變形,就算雙B應該也是無法開啟吧)!
(3)會起火好像是因為撞到變形後底盤在路面摩擦引起火花!只是歐洲車好像都有防爆油箱,經撞擊後會將油箱鎖閉不再漏油,這也希望相關車廠能列入設計!
手把青秧插滿田
低頭便見水中天
身心清靜方為道
退步原來是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