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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三號火燒車 大學生租車出遊4死

這撇開酒駕不說.....上次不也有一部現代的車跟vios對撞~~~是對撞喔~~~~現代的那個車主也是輕傷而已~~~vios車上的兩人當場掛掉~~~車門都打不開是要怎麼跑

dis80070 wrote:
第一.大學生根本沒錯...(恕刪)


沒錯!酒駕實在太輕了!不痛不癢!
還有政府對汽車的安全標準比照第三世界!
好像四個輪子能跑就可以賣!
台版的阿力事這種鐵棺材產品應該下架吧!

sun16888 wrote:
希望她們一路好走 R...(恕刪)




人家都走了....還消費人家....

甘車子何事...

上次國父的孫女坐Volvo...被March撞...

還不是一樣往生...

所以...不乾車的事...

這是命呀
不幸發生本來是可以避免的~
酒駕應終身吊照!!
肇事者更應有刑責!!
酒測值1.1 是正常標準超標3倍咧


到底還要凹什麼???

sunhs wrote:
不幸發生本來是可以避...(恕刪)


這個人揹負6條人命,比殺人放火還可怕。
看不完全部討論串!
我個人覺得~酒駕肇事應該加重刑罰,光永久吊銷駕照是不夠的(還是有人會無照駕駛),應該對於後續永久負責(例如受害者家屬扶養、就學...)以及永久勞動服務(去監理所或交通大隊服務...)!
覺得政府對這種酒駕行為(個人認為已經是另一種"謀殺"的行為了)不夠積極懲罰,以至於這種慘事一再的發生!
回到大家討論的T牌車,個人也是認為政府該負最大責任,該強制的都因為某些考量而縮頭,別說消費者不買單,要是政府強制要求,消費者在這些"基本"配備(六安up、ESP、碰撞實驗...)上不用再煩惱,而是像歐美一樣~煩惱要不要天窗、要不要恆溫、要不要皮椅...不是嗎??!
這件悲劇,四位大學生是受害者,其家人也是,而肇事者呢?最後應該是"交保",下次還是會有其他類似的情形,除非政府拿出魄力來真正處理這類事件,否則老百姓(當官的、當代表的、有關係的...除外)永遠都是受害者!
PS:
(1)有看到網友討論到相對速度,那是針對一般情形,這起事件照新聞說的是後車撞前車推了一段距離後又去撞護欄,前車不只是那相對速度,等於是後車的"慣力"基本已轉移到前車,所以後車的車頭如此嚴重而駕駛沒甚麼事但前車卻撞的稀哩叭爛!
(2)剛剛看了新聞訪問汽車專家,現在的車大都是六角鎖,經過嚴重撞擊是都打不開的,所以無關品牌(除非車門沒甚麼變形卻打不開,但這台車已經嚴重變形,就算雙B應該也是無法開啟吧)!
(3)會起火好像是因為撞到變形後底盤在路面摩擦引起火花!只是歐洲車好像都有防爆油箱,經撞擊後會將油箱鎖閉不再漏油,這也希望相關車廠能列入設計!
手把青秧插滿田 低頭便見水中天 身心清靜方為道 退步原來是向前
在新加坡跟馬來西亞酒駕撞死人可是要打鞭子的!!加坐牢加賠錢台灣....算了吧...一堆人講人權~~~反正喝酒開車的人每天都一堆,中南部尤其嚴重,燃後黑心折舊率低的車也一直賣~~~~

josew wrote:
在台灣 恐怕不行

不過在美國、歐洲等國家 肯定得賠償你的損失


誰說的?我就正好住在美國.不知大大這種說法是從何處來的?
無敵Ec又來到
所以開板的人是認為沙小?
1.時速80開在內線該死?
2.開T牌的該死?
3.酒駕的人反而該同情?

依此類推,開板這種沒大腦的言論是沙小?
1.生你的父母該死?
2.教你的老師該死?
3.智障的你反而該同情?

真是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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