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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又被告!!!無言.......!! (結案:無罪)

pjjoe wrote:
韓總也經歷過https(恕刪)


本案***行經為支道且路口是閃紅燈的號誌,***必需先停車確認左右無來車,才能再開,但***並未停車察看,於此***有過失,雖然重機騎士無駕照且行經道路時超速,是肇事的主因,但仍不影響***有過失之認定

肇事責任判定規則上肯定中獎

樓主是主幹道且有減速再開

自己覺得樓主車輛被撞部位在前半段

所以被認定肇事應注意未注意
fellegg wrote:
本案***行經為支道(恕刪)


以我的車來說的確看起來像前半段, 因為我是雙門轎車, 門的軸距會比較長是正常的
如用一般四門轎車來看就是算後半段了, 這部分定義很難拿捏!!
這還用看不用理他,看你是開BMW想要敲你一筆
樓主行車號誌是閃黃燈,亦於路口前減速慢行
樓主應主張信賴保護原則,相信其他用路人均能依照交通規則駕駛
按影片來看,樓主應無肇責才對
對方不但超速行駛,閃紅燈路口根本沒明顯減速,也沒停止於路口前觀察幹道有無來車
應該負全責
如果他是無駕照 這樣來說應該是什麼都不需要賠他 是他要賠償你吧????
lover7952 wrote:
108年7月05號 (恕刪)


有時候法律就是這樣~
除非在合法的地方完全靜止~
(比如/在車道上停等紅燈/停車格內)
才有可能是0肇責~

有受傷的講話就大聲~
以刑逼民~慣用手法~找些人來助陣或是威脅~讓你有壓力~也是常態~
聽聽就好~
真要無限上綱的算~幾千萬也可以給你算出來~要你賠~
端在人心~

保險很重要~出門在外駕駛~總有衰小的時候~
必要的時候~花點錢找律師~

未解決之前~這事總會困擾著你~
不過事情既然都已經發生了~
煩也沒用~
建議樓主要抱持著~馬照跑舞照跳的心態~
別讓這事影響到生活~
lover7952 wrote:
108年7月05號 ...(恕刪)
追蹤。並且替樓主打氣,樓主加油!
請問一下
以樓主案例來說
如果最後的判決樓主是無過失.
不需要付任何責任的話
那樓主能不能反過來跟對方求償
所有因官司所支出的任何費用
因為對方的過失與求償
自己無過失也要付出代價未免也太不公平
整整1年了 (我現在才看到),蠻感慨的,因為這種事也有可能會發生在你我身上,很明顯對方未減速也未注意前方,只能替樓主加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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