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那麼多幹嘛 wrote:不久前才看到版上檢舉人說非常非常期待被尋仇坎布袋,他說檢舉交通違規沒錢賺,但可以藉由被尋仇方式可進帳幾十萬呢!!偏偏他又不透漏資訊給人去找他,這就是所謂的口是心非嗎?網路一條龍,現實一條蟲XD 有這種奇葩也是醉了
Hans Cheng wrote:另外甚至對於行李(貨品)的長寬高與重量都有規定.但是鮮少有人遵守.載大型傘具不合法, 快遞堆得比人高不合法, 拾荒後面綁著手推車或拖車還擋住車牌更不合法. 其實騎機車背背包也是不合法,更別說有些人背後背包後面還寫一些字,這種一定要檢舉
很多時候除了檢舉外,其實也可以有其他作為,我想這就是各種不同檢舉人的差別1.檢舉魔人可當場告知而不當場告知改正並同時檢舉,只會用事後檢舉且不管是否歸責於用路人而使人受到處罰的人,可稱為檢舉魔人,因為對當下的危害可說是完全沒幫助,單純只為了檢舉而檢舉2.檢舉達人可當場告知並當場告知改正並且同時檢舉或不可當場告知而事後檢舉,如不可歸責於用路人者不檢舉3.正義達人以本事件來說,上前協助該媽媽以不違規的方式完成該媽媽的交通需求,如告知可搭乘計程車較安全,如有經濟上的問題並提供車資上的協助,這種正義達人才是令人敬佩並真正幫助社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