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wrote:
你一定是搞錯了什麼
不畫紅線是自己要停車
不是為了可以給別人停
如果你的透天厝前面願意給大家停車,
而不是自己要停,
那還真是說的比唱的好聽。
自由時報 wrote:
對此市議員張茂楠表示,違規停車案件數量居高不下,源於停車位供需嚴重失衡,且不少一樓住戶利用鐵捲門私設車庫,並於門口前告示「車庫前請勿停車」;但根據建管處規定,住戶若沒有申請使用執照變更,不得私設車庫,因此他痛批,此舉是「假車位、真占位!」要求北市府應立即處理。
自由時報 wrote:
〔記者何世昌/台北報導〕研考會主委陳銘薰昨於民政部門報告表示,根據1999統計,申訴案件以違規停車最多。對此市議員張茂楠表示,違規停車案件數量居高不下,源於停車位供需嚴重失衡,且不少一樓住戶利用鐵捲門私設車庫,並於門口前告示「車庫前請勿停車」;但根據建管處規定,住戶若沒有申請使用執照變更,不得私設車庫,因此他痛批,此舉是「假車位、真占位!」要求北市府應立即處理。
張茂楠說,估計每個里至少有卅個私設車庫,意味卅個車位遭霸占,而北市共四百五十六個里,就有多達一萬三千六百八十個停車位未有效使用;因此市府應偕同建管處、警察局,共同處理車位問題;由建管處判定,不合法的就開罰,並要求警察局加強取締,把被一樓住戶霸占的車位清出。
建管處:私設車庫需變更使照
對此陳銘薰表示,六月底前會提出一個完整計畫,除會加強取締,也會改善停車位供給問題。而建管處使用科長洪德豪則說,根據《建築法》第七十三條,若涉及建築用途變更,須向建管處申請變更使用執照。<
Johnny_depp wrote:
1. 法規解釋需要...(恕刪)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民政課 wrote:
親愛的廖先生您好:
有關您反映於潮州街60巷10弄2-1號前劃設禁止臨時停車紅線案,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業以97年4月21日北市交工規字第09731584200號函覆:
有關您申請於車道出入口繪設紅線事宜,為避免私設車庫劃設禁止停車紅黃線過於浮濫之情形,故需請您檢送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使用執照證明文件,經審核後方於停車場出入口及因應動線需要地點劃設禁止臨時停車紅線。
爰此惠請檢送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使用執照及平面竣工圖說等證明文件後,並說明車輛進出動線所經過之巷道名稱,該處再行配合辦理後續事宜。
謝謝您!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民政課 敬上
中時電子報 – 2010年12月28日 上午3:23 wrote:
台北市建築管理處長王榮進說,北市僅保障「法定停車空間」之出入權,私設停車位雖不違法亦無須申請,但不能以此要求門口改畫紅線,甚至不准他人停車。
不過,不少私有車主為圖方便,往往在車庫門口私繪紅線,藉此阻擋他人,台北市議員王鴻薇更曾統計,近三年北市光遭註銷的「山寨」紅線,就長達兩千四百公里,分布於四九三條路,相關申訴更高達六千三百件,相當驚人。
台北市交通大隊執法組長唐國強強調,私繪紅線最高可罰兩千四百元,但除現行犯外,「沒有人會出面承認」,往往找不到開單對象,但會要求相關單位,立即塗銷。不過,紅線常常真假難辨,若遇民眾告發,警方仍會先開單,再接受撤銷申請,「但不可以私繪紅線為由,趕走欲停車者。」
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長郭宗生表示,民眾自行私繪「假紅線」多出現在巷道內,但比例不高,但若為官方繪製,顏色、粗細均有規定,柏油路面更採有厚度的熱拌漆,均可作為辨別基準,或是上交工處網站查詢,「民眾看到顏色不對、線條歪斜不工整,是假紅線的比率很高。」
台北市建築管理處長王榮進強調,未設停車空間住宅,日後想將一樓改為車庫,可向建管處申請停車空間使用變更,通過後即可要求交通機關,於門口增繪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