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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撞超跑、lexu 300nx後保八萬的感觸


twinhead13 wrote:
照以上那些人的說法
根本不需要強制險、健保的存在...(恕刪)


以你的閱讀能力
難怪樓蓋這麼高
我相信大部分反對你的
更加贊成強制險
而且贊成強制險擴大承保範圍


小學生


先前已經發誓不再回文,不過我這個人就是賤,發誓從來不遵守的

twinhead13 wrote:
囤房稅、豪華稅可以,造成他人外出上班基本權益壓力的「高價車額外自負擔保費」就不行


原來有人把稅(Tax)與保險(Insurance)兩者本質不分、混為一談,居然還可以發表長篇大論,就像一名小學畢業的學生以為自己的知識可以到大學當教授了

"稅(又稱稅賦、稅負、稅捐、租稅等)是指政府(或與政府等價的實體,如教會、部落首領)向納稅人(個人或企業法人)強制徵收的貨幣或資源。稅由法律強制力保證,抗拒納稅的人會受到法律懲罰。"

根據汽車網站的報導一輛 Lamborghini Huracan Coupe 國外定價約 620 萬台幣,到了台灣售價變成 1500 萬,這多的 880 萬台幣都到哪裡去了呢?除了一部分都商人賺走外,大部分都進了國庫

超跑車主買車時已經比買平價車主多繳了那麼多倍的稅金,難道這不算負擔社會成本?稅金沒有實際照顧到窮人,那你要怪的是政府而不是超跑車主

"保險,在法律和經濟學意義上,是一種風險管理方式,主要用於經濟損失的風險。保險被定義為通過繳納一定的費用,將一個實體潛在損失的風險向一個實體集合的平均轉嫁。

其實通俗地講,就是一旦加入某個團體,就「一人有難,大家平攤」,是以貨幣形式平攤的社會風險轉嫁機制。"


依照保險的定義,超跑車主假如今天開始保費變10倍,一位只有強制險的的窮學生兼送報孝子撞了超跑,強制險陪人身傷害沒問題,但針對財損的部分,那10倍的保費窮學生兼送報孝子一樣一毛錢都分不到,因為他根本沒有加入該保險團體

那10倍的保費去哪了呢?結果是其他所有保戶的保費降低(注意是保費降低而不是賠償他人金額降低),開yaris的窮學生兼送報孝子保費降低了、開yaris想要拉一萬轉的屁孩保費也一樣降低了

產物保險保的就是產物的價值,假如產物的價值會因為破壞產物者的身分不同而價值不同,那就不叫產物保險



版主舉的例子開口窮學生閉口送報孝子,然後還送我一句 "何不食肉糜"

我倒想請問大家,一個買得起車(即便二手車)、繳得起年度燃料稅及牌照稅、付得起油錢、繳得起停車費、付得出保養費、及車輛折舊費的人繳不起一年二、三千元的財損及超額保費?算是台灣社會底層的窮人?需要有錢人幫他負擔?

"小錯巨賠"不合理、那保險公司是不是也要說繳二、三千元賠 1000 萬的超額險也是 "繳少賠多" 不合理,這 3000 倍以上的賠償金額你跟我說保不起、不合理、太貴,但買車養車費就付得起?

在板主的眼中,能開得起車的人算窮人,那不知道這些窮人開車等紅燈時,在他們旁邊發傳單、在他們轉角舉房地產廣告招牌的人該怎麼看這些坐在車裡吹冷氣的窮人

這句 "何不食肉糜" 我就原封不動的送還給你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版主這篇文章剛好是最好的指標,以後遇到有人撞我,有保第三人但財損全出也不夠賠的我也許會看對方態度跟保險公司協調差額部份我幫對方出

但遇到只保強制險然後又一直凹說沒錢保第三人裝窮的,我一定是回原廠讓他能陪多少就是多少



最後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聽說版主要外出旅遊?旅行平安險買了沒?現在人應該都會用信用卡刷卡的旅行平安險

那先祝版主一路順風、平安返家,注意途中千萬不要被窮學生兼送報孝子造成版主有任何意外,因為這種千萬級旅行平安險的保額就像是一輛千萬級的超跑一樣多,萬一被窮學生兼送報孝子造成意外的話版主就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幫他們負擔負擔吧

wwefan wrote:
先前已經發誓不再回...(恕刪)


哈哈哈 沒錯沒錯

這樣講就對了

不過我覺得版主也不會理解

而且他應該沒買旅遊險


wwefan wrote:
先前已經發誓不再回...(恕刪)


W大,你解釋的在精闢也沒用
開版等等會舉撞到太空梭的例子
然後說這樣高昂理賠金的保費沒人繳得起
應該要設理賠上限
說真的我很佩服你們說

連某人類似一直拿雞去跟鴨子做比較的比喻,你們還能陪他喇賽這麼多樓

真是佩服你們的耐心

不過某人再怎麼會辯,明天撞到超跑,還是一樣要賠錢,世界不會因為某人的荒誕理由而停止轉動的
保險的用意不就在此嗎?
小弟開車不快也不愛搶道
但從買車的第一年起就每年另外保高額的第三人傷害險跟財損險,一年大概也才三千多
一天10元保平安不好嗎?
我自己的二手車撞爛了了不起十幾萬
撞到人可能就是幾百上千萬(真的,我丈人前年開車撞到騎機車違規的,沒有太嚴重一樣花快一百萬才解決)
車禍財損我是都以一百萬為標準
反正看到很貴的車自動閃遠一點就好
(P.S.正常保險只有在酒駕這種情況會不賠)
樓主所要傳達的只是一種 當你比別人更有能力的時候 願不願意多負擔一點的概念而已 扯法律 撞到誰什麼的 都太遠了 騎摩托車就不會被腳踏車撞 騎腳踏車 就不會被不小心眼瞎的路人架拐子?

就算是對方的過失 連蕭煌奇都看得出來並不是故意的 但對方又比較弱勢時 就一定要 有那種見獵心喜 找到施主的心態嗎?

就是這樣而已 不需要太過解釋

kavin513 wrote:
樓主所要傳達的只是...(恕刪)

很多人都說拉
要不要自己吞掉損失是看自己的意願
而不是樓主所說的該當成責任
為什麼好端端開車被撞要有負擔損失的"責任"?
mayasky wrote:
很多人都說拉要不要...(恕刪)


小時候我們看類戲劇 裡面的有錢人 有一種呢 四處造橋鋪路做好事 有一種呢 吃喝嫖賭 樣樣精除了他所喜好的事物以外 一毛不拔

這都是個人的意願 誰也不能說誰怎樣 要說哪一方有錯 兩個人都沒錯啊 錢是自己的要怎麼運用誰也管不著 但對於自己來說 只是一種

簡單的選擇 要 或者 不要 就這個簡單

人 好壞的界線非常模糊 誰說流氓就是一天到晚幹壞事 誰說好人就不會做壞事 就只是一種 選擇 要 或者 不要

當你手上握有 金錢、權力 可以操縱一個人的生死的時候 你要怎麼選擇 誰也管不著 因為 你是你 我是我 簡單吧
好貴的擦撞車禍!肇事者被求償700多萬

哈哈 太歡樂了
這個到底應該誰買單

以目前的個案數來說
酒駕超跑照是那就該死透了
我相信沒有爭議

不過論車禍
多半都是超跑是(肇責低)受害者喔
嘉義機車從後方撞瑪莎拉蒂
桃園左轉小黃撞法拉利
台南馬自達追撞麥拉倫說在照顧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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