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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20下午遇到無理及危險的超車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慢慢看啊

這位版大舉的例子到底是有公信力的嗎?
要大家去注意他所說的大車行駛方式。

在此圖中小車的行駛方式為何是看到後方粉紅色小車在超車時,
並未要前方小行車最高速限行駛的藍車讓路,
卻自行回到中線車道了。
甚麼時候才能針對問題做討論呢?
龜車們真的會有種共通的特質 BJ4

pcs0824 wrote: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慢慢看啊

這位版大舉的例子到底是有公信力的嗎?
要大家去注意他所說的大車行駛方式。

在此圖中小車的行駛方式為何是看到後方粉紅色小車在超車時,
並未要前方小行車最高速限行駛的藍車讓路,
卻自行回到中線車道了。
pcs0824 wrote:
http://www...(恕刪)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
施工地段超車。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
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
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
沒什麼差別吧,反正不是罰別人就是罰自己。
右側超車或者堵塞車道選一個,不然按按喇叭打打燈罰前車。

oxa9615 wrote:
第 47 條汽車駕駛...(恕刪)


對不起!沒說清楚造成誤解,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您現在的位置是: »高速公路局中文版 »行車安全與宣導 »交通安全資訊
問題一: 國道公路車道使用規定為何?

此問題的第3點下方所呈現出來的圖示。
還在拗
那圖示很清楚的就是告訴你,超完車回中線
另外
兩輛藍綠色的車也沒有並排
最後
這只是張區域靜態示意圖
至於靜態是甚麼意思,留給你自己思考

pcs0824 wrote:
對不起!沒說清楚造成誤解,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您現在的位置是: »高速公路局中文版 »行車安全與宣導 »交通安全資訊
問題一: 國道公路車道使用規定為何?

此問題的第3點下方所呈現出來的圖示。



是這張吧,不過無法解釋本樓行駛超車道被超車的狀況吧!

pcs0824 wrote:
http://www...(恕刪)


發文字號:管字第0950016295號

一、台端95年5月31日電子郵件敬悉。
二、有關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之規定乙項,說
明如下:
(一)「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有關高速公路內側
車道使用規範部分,目前條文為:「內側車道
為超車道。但小型車輛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
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二)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修正規定,
目前之「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將把快速公
路納入規範,改為「高、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
則」,有關高、快速公路內側車道使用規範部
分,目前草案為「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
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且小型車於壅塞
時不受該規定限制。
三、有關 台端詢問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
道,若後方有一部明顯超速行駛之車輛,並要前
車讓道,是否可以不予理會乙事,依前述規定小
型車仍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
道,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之規定,係指
在車前路況無障礙且車輛無超速之情形,因此,
若有車輛違反速限規定,警察單位仍得以開立罰單。

四、台端關心交通,敬致謝忱。另檢附本局人民陳情
案件處理情形調查表乙份,建請 台端撥冗填寫
後寄回。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啟

來源:https://www.ptt.cc/man/car/D63A/D7A7/M.1190701315.A.22C.html
nikontxd76 wrote:
發文字號:管字第09...(恕刪)


樓都蓋那麼高了~~都討論那麼多了~~
你還在這個地方跳針???
還在無限迴圈~~

你要不要先去爬文看討論的是什麼東西??

老是要PO一堆 60分世界的東西~~

可以把自身的生活分數提高點嗎??

---------------------------------------------------------------------------------------

無限的跳針~~無限的法條複製貼上~~~

可以來一點說服別人.或是能與人討論的自打文章嗎?
愛佔用超車道無所謂,但是請不要與隔壁車道的車輛並行,留下空間讓其他人可以超車,避免惹禍上身..
這樣呼籲可以嗎? 愛佔用超車道的龜車們!!!
elac_chen wrote:
愛佔用超車道無所謂,...(恕刪)


這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兩台並排的都開最高速限了,如果不違規應該沒得超車,這樣沒什麼好說的

另一種就是內線的真的是違法龜車,好像也沒什麼好說的,去檢舉吧

心頭滅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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