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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 剛剛看到的 ....

還好無大礙..希望快點養好身體..回家過年團圓...
skiiks wrote:
機車道設計不當 那種寬度要機車用正常時速40過彎 只能當一個車道用
轉彎處應該明顯加寬 且劃分機車兩線道...(恕刪)


政府會說: 是你騎太快

注意看照片, 時速限制是 15 km/h.
我相信影片中有出現的車輛全都超速了

在政府的規劃中, 機車是一種騎 40 km/h 就快解體, 騎 50 km/h 等於自殺的交通工具.

至於機車道規劃不當? 哪有這種事? 把最高時速往下拉就沒問題啦!
有問題都是民眾的問題.

有些路段還限速 10 km/h的勒.
我試過機車輕摧一下油門就 12 km/h了(超速)
想要當個守法的好公民, 一路怠速用滑的過去吧! 快停下來時, 再用腳助滑一下.




忘了說, 傷者無大礙就好. 真的快過年了, 平安就是福.
重陽橋機車引道上這凸出來橋敦
和新北環快上S型的機車彎一樣..

設計上就是要讓騎士有" 潛在性危險" 的...

那橋敦上有貼一張反光板,就是要提醒人不要撞到,
但為何要在機車彎道上,凸出來橋敦讓機車有可能撞到??
如果今天競戰換成"大型重機" 彎道右側超車+壓車+刷卡 應該是晚間新聞了吧!!
老車加老人上路被刷卡=嚇到摔車?
而且怎會拉不回來?.搞不懂?
除非輪胎碰龜或沒氣會在彎道中不規則彈跳磨擦
否則那種速度那種彎道...
又不是騎很快?技術真是差阿


寶貝兔... wrote:
只要用一條應注意而未...(恕刪)

沒錯,這條應注意而未注意,真的會害死人…
想當初,有個阿伯騎車騎班馬線闖紅燈,我直行綠燈,我看到他了,但他沒看到我還一直往前騎,我車閃一邊後,還是以時速不到10公里去擦撞到他車頭,阿伯原地倒車,這樣竟然還說我應注意而未注意…
我想這個情況如果出事者沒有事,也許賠個錢就了事,但有事的話,小屁孩可能會被告死…
依我看來兩方都有錯,只是誰錯的比較多而已…
阿彌陀佛.
我沒空啦 wrote:
感覺一整個好痛= ...(恕刪)
忍忍忍

這明明是同車道...沒劃線
阿伯是在最前面,路權是他的

何時過彎時,,,路權變別人的,,是阿伯吃人家的線
這什道理..



小弟恰巧就住在對面的重陽重劃區,時常得經過重陽橋.
說實在話,那段機車引道真的挺危險,
有蠻多次下小雨,後座又載老婆時,騎起來都加倍小心.
很多人說,那位超車的先生責任不大,
但在那種彎道何必一定得這樣超車呢?
像小弟騎車在進彎時,非必要絕不可能如此超人車的,
尤其這引道寬度這麼窄,更是相當危險,
不僅危害別人安全,也使自身置於險地.
感覺是 阿伯被轉彎刷卡時~ 驚到....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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