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lee wrote:
《 但書格式是「但...得」請不要自己改格式,所以「得」跟「以」是分開的,「得」一可以,「以」一使用,》? 8-1-3但書就是但..得以,改什麼格式?人皆得以隸使之。明· 張溥《五人墓碑記》分開什麼?
2025-11-14 17:37
herblee神還沒跳爽嗎?
你去跟法官講啊
法官在判決書解釋的8-1-3跟高公局回函還有鄉民見解是一樣的
只有你herblee神跟人不同啊
不同還不斷亂入PUA別人
你這樣做真的對嗎?


劉奕兒612 wrote:
有人向高公局查詢過,為何台灣不能像某些國家的法令一樣規定超車道僅供超車?
高公局曾大仁局長的回覆如下:
有關台端建議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1項,查前揭車道使用之規定,係交通部邀集相關單位開會研議訂定,並經立法院審議
通過,其立法旨意係考量目前高速公路多為單向三車道路段,且大部分時段車流量均
非常大,若僅允許內側車道供超車使用,將使其餘二車道負荷加重,且使欲利用內側
車道超車之車輛於超車後無法駛回原車道,故為發揮道路使用之最大效益,爰訂定上
述規定。
2025-11-13 19:16 #391
劉奕兒612
這個解釋比較清楚 有立法緣由和過程 非超車可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 你那個H大師可以拗成最高速限超車



劉奕兒612 wrote:
其立法旨意係考量目前高速公路多為單向三車道路段,且大部分時段車流量均非常大,若僅允許內側車道供超車使用,將使其餘二車道負荷加重,且使欲利用內側
車道超車之車輛於超車後無法駛回原車道,故為發揮道路使用之最大效益








herblee wrote:
並沒有解釋,所有疑點都是一口咬定,就是如此?其解釋不是違反但書「限縮解釋」,就是違反「適用但書必先適用本文」的規則,違反句式結構,把法條反過來講,一旦把真實情境代入法條,必然和其它現行法條產成衝突
herblee wrote:
很好,完美說明了何謂「權威謬誤(訴諸權威)」在論證時,因為某個說法來自權威人士或專家,就認為其一定是正確的,而沒有提供足夠的獨立證據。最有名的案例就是地動說(太陽中心論)羅馬宗教法庭還判決其錯誤
2025-11-16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