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想上就上~也不用抗爭也不用幹嘛的~
異性想結婚就結婚~不用抗爭也不用幹嘛的~
就沒有社會成本~科科
機車不是車嗎?
同性戀不是人嗎?
這是哪門子的嘴臉啊~XD 人家爭取公平的權益~還要巴結你咧?
我支持正名啊~代表國家比賽本來就該用國家的名子出賽啊~
所以應該正成"中華民國隊"
照現實來看~叫台灣或較中華台北都是矮化...就這麼簡單囉
jason 567 wrote:
阿不然咧?想上國道...(恕刪)
vicence wrote:開放重機路權就跟超跑車主出來爭更多權利(譬如只有超跑可以超速、別的車種不行)一樣,會淪落至此是正中主管機關下懷
政府有啥理由繼續開放重機路權,鼓勵購買重機?
大概只有部分團體與廠商很急吧,銷售不好啊!...(恕刪)
vicence wrote:我本來就是支持白牌上國道的,原本大重機只有黃牌,是路權談判時,重機團體為了國道路權,被交通主管機關搓出一個550以上紅牌,說是要「漸進式上國道」,後來呢?發現這只是摸頭,主管機關藉機把原本數目就已經不多的大重機再多分一種牌色出來,壓根兒沒有想讓機車上國道的意思。
騎重機跟開車有啥優...(恕刪)